據知情人士透露,嘉定支行行長確實購買了相關産品,但這並不代表産品是華夏銀行發行
對於嘉定支行行長也購買了相關産品的傳聞,華夏銀行有關人士昨日對《證券日報》記者&&,“嘉定支行行長作為一名自然人,她個人具有評估、選擇和購買市場上出現的各類産品的權利,她的這種購買行為也是個人行為,並不代表這類産品是華夏銀行發行”。
而對於目前投資者對於支行內控部門行動力的質疑,華夏銀行知情人士&&:一是濮某從其朋友處獲取各種以高息回報為誘餌的“入夥計劃”項目,又在其親朋好友圈中尋找投資人,私自簽訂協議,行動難以發現;二是她銷售的各種項目中有一部分已經如約到期兌付,高息回報增強了這些投資人對其個人的信任;三是這些投資人陸續從華夏銀行或其他銀行櫃面作正常匯劃業務,由於這些匯款憑證均經過投資人本人簽字確認,增加了銀行監控識別的難度。
此外,華夏銀行上海分行&&,該銀行銷售的自有理財産品和代銷的第三方産品,均有嚴格的內部審查、批准和銷售流程,目前都按照産品説明書和相關協議書的約定正常運營,到期産品已全部按協議兌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