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21世紀初我國迎來第一批住房貸款熱潮至今,首批房貸將迎來清款大限,“首批房貸族”也將到達集體還清房貸的日子。
據公開資料顯示,大概是在十多年前,國家大面積施行住房貨幣化政策,同時銀行開始辦理居民住房貸款。當時的住房貸款期限基本以10-15年居多,如今十年即將過去,很多首批房貸族也將徹底還清欠款,讓房産完完全全地屬於自己所有。
一位國有銀行個貸部經理告訴記者,對於這些首批房貸者來説,目前的還款壓力其實已經很小。十年前,多數市民的貸款額度在幾十萬元,本金加利息的月供可能在1000多元,但隨着百姓收入提高,月供1000多元對多數老百姓來説負擔已然不重,而且房價也出現了大規模上漲,當年的房産往往已經增值了幾倍甚至更多。對於這批房貸族可以説是做了只賺不賠的“買賣”。
值得提醒這類貸款者的是,在還完貸款之後,房産持有人需要到銀行進行一個撤銷抵押登記的程序,等到購房者和銀行辦完結算手續之後,再到房管局撤銷抵押登記,這時房主才對房産擁有了完整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