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閒卡收購被用詐騙、洗錢等
2012-07-18   作者:閆瑾 孟凡霞 周科競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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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張閒置的銀行卡,對銀行來説屬於“死卡”,對客戶本身屬於“閒卡”,要是到了卡販子手中搖身一變就成了“搖錢樹”,轉賣給不法分子可能就變成了“洗錢機器”。近期,市場上收購、倒賣銀行卡的黃牛活動日趨猖獗,這些黃牛們動輒以數百元的價格收購一張銀行卡,他們收購這些銀行卡的目的何在?被收購的這些銀行卡又將會被用於哪些用途?

  | 現象 |
  回收銀行卡日趨猖獗

  徐涵(化名)怎麼也沒想到,自己的一次“見錢眼開”,竟然惹來了麻煩事。一個月前,徐涵的一位QQ網友“求助”於他,如果手裏有閒置的借記卡,可以以70元/張的價格收購。正巧,徐涵有兩張借記卡從來沒使用過,放着也是放着,不如賣了。“我還是比較信任這位網友的,在網上認識了挺長一段時間,掙了錢還幫了忙,一舉兩得。這位網友説一個月後我到銀行挂失就好,不會用做非法交易。”徐涵告訴記者。前兩天,徐涵惦記着這件事,一個月期滿後趕緊到銀行網點辦理挂失,結果發現一張卡中多出了1000元錢。
  這錢到底是誰匯進去的?是不是涉嫌什麼違法交易?會不會影響到自己?一連串的疑問讓徐涵很是焦慮。
  “收卡的那位網友得知還有1000元在卡裏,一直催我還錢。我莫名感覺到有些害怕,即便是還了1000元錢,後來還會有麻煩找上門來嗎?”儘管事件還沒有結束,但徐涵卻陷入了無盡的擔憂之中。
  按照徐涵説的情況,記者在瀏覽器中輸入“長期收購銀行卡”字樣,出現成千上萬條關於收購銀行卡的信息,有的打着某外包公司的旗號,多數則以個人的身份在不同網站上發布相關帖子。
  根據一些卡販子發布的帖子內容,記者歸納發現,多數卡販子比較喜歡收購國有銀行的借記卡,普通卡價位在50元/張-100元/張不等;帶U盾的150元-200元不等;帶身份證的200元-300元不等,如果指定名字開戶還會額外加100元,開通網銀的也會另加錢。同時,要求是新開戶的卡,有齊全的開戶資料,沒有過往交易痕跡,開戶填寫的手機號必須是空號。
  記者通過帖子中提供的QQ號&&到了幾位卡販子,當問及用途時,幾乎每個卡販子都聲明,“不會用做非法用途,安全放心”,但當記者一再追問時,就有卡販子不耐煩地問道:“你到底賣不賣卡?”
  不過在搜尋卡販子的同時,也有很多人在網上發布賣卡信息,廣告語是這樣的:“假如你由於轉賬、消費等有頻繁的資金往來,或者又由於行業特殊不便使用自己的銀行卡,或者擔心被監控到資金往來和賬目!還由於擔心被調查到自己的銀行資料,自己在銀行開卡又會留下監控錄像,為自己留下後患,請使用本工作室為你提供的銀行卡。”
  讀着上面這些怪異的廣告語,不禁讓人疑惑這些卡販子收卡究竟賣給誰?這些卡片到底拿來幹什麼?

  | 閒卡用途何在 |

  1 詐騙
  小何是南方某城市的銀行卡“黃牛”之一,記者近日以持卡人的身份與他取得&&,他告訴記者,收卡的目的是用於做正當生意,不會用於非法目的,更不會借機竊取個人信息。面對記者的一再追問,小何説,自己只是中介,至於買主拿到卡要做什麼,並不知曉。怕記者這單生意“飛”了,他信誓旦旦地保證,“不用擔心,我的主顧都是熟客,要出事早就查到我頭上了”。
  儘管收購銀行卡的中介一再聲明不會用來從事非法活動,但這份保證的可信度極低。市民劉先生不久前接到了警方的電話,稱其涉嫌一起金額近百萬元的詐騙案,但劉先生並未參與任何非法活動,為何警察會找上門來?原來,劉先生此前因生活所迫,將沒有使用的銀行卡以幾十元的價格賣給卡販子,這張卡被犯罪分子用來轉移詐騙資金。
  憑藉着收來的大量銀行卡,騙子們施展了乾坤大挪移的詭計。經過調查發現,這夥犯罪分子每得手一筆不義之財,就快速地將錢分成小數目的款項轉到幾百張銀行卡裏,然後從多個櫃員機裏將錢取走。警方抓獲嫌疑人時,共繳獲涉案銀行卡1200余張、手機卡220余張、銀行開戶資料650余份。
  某國有大行內部人士告訴記者,網上收售銀行卡很有可能用於詐騙,比如當做詐騙賬戶或洗錢之用,國家打擊金融犯罪的力度非常大,以往犯罪分子冒用他人名義開立銀行賬戶的門路基本被堵死,詐騙分子便想方設法誘惑持卡人轉讓銀行卡,以便繼續行騙。所謂的“中介”很多都充當了為犯罪分子提供銀行卡的二道販子,或者本身就是犯罪者,一旦詐騙得逞,就將銀行卡丟棄、銷毀。以上案例中市民劉先生的卡就被“黃牛”倒賣給詐騙團夥,不僅劉先生被警方調查,中間人“黃牛”也被逮捕,並將承擔刑事責任。
  2 洗錢
  分析人士指出,還有些人收購銀行卡是為了將境外資金轉移到國內,或將黑錢轉移至國外,達到洗錢的目的。
  在洗錢時,犯罪分子先把資金存入收購來的銀行卡中,再將銀行卡帶去境外進行消費,或與商戶勾結以虛構交易方式套取現金,實現資金的轉移。另外,洗錢者將黑錢存入金融機構後,可以利用網上銀行、電話銀行、ATM等先進支付工具在多個銀行卡賬戶之間進行多次跨行轉賬,使監管機構難以追查資金的真正來源。施展了一系列乾坤大挪移後,非法資金將被“合法化”。
  還有一些人收購銀行卡是為了商業賄賂,目前行賄人將現金打入匿名銀行卡的送禮方式更易被企業和一些個人接受。由於受賄人需匿名接受匯款、轉賬、消費,在網上收購銀行卡的帖子中,經常會看到一些買家特意強調,銀行卡要有名字和密碼。
  3 逃稅
  知情人士透露,通過購買其他人的銀行卡,也可以實現逃稅的目的。首先購買一大批他人銀行卡,然後通過銀行的工資發放系統給這些銀行卡發工資,也可以是勞務費之類,總之以各種名目把錢打入這些銀行卡中,然後迅速取出,從而在賬目上虛構了大量的成本,實現了逃稅的目的。
  有專家&&,對於為了逃稅而購買他人銀行卡的人員,可能會給持卡人帶來稅收上的麻煩。由於現行個人所得稅制規定,個人年收入達到12萬元需要自行向稅務局申報,如果銀行卡的主人並不知道自己的銀行卡上得到了大量的各類收入,也沒有去主動報稅,那麼可能會被稅務機關約談,同時補繳相應的稅款。
  4 躲避內幕交易
  目前證監會查處內幕交易的力度越來越大,並且對於內幕交易&&“零容忍”,擁有內幕交易的人士不再敢用自己的賬戶進行交易,同時親戚朋友的賬戶也處於嚴密監視之下。“使用買來的銀行卡開立股票賬戶,然後進行內幕交易,可以有效回避證監會的監管。”一內部人士告訴記者。
  但是,對於使用他人銀行卡進行內幕交易的人來説,也存在很大的風險,一旦銀行卡主人挂失銀行卡,那麼股票賬戶中的資金將難以取出。
  5 藏匿財産
  也有人買他人銀行卡為了隱瞞財産,也就是人們常説的存私房錢,例如有時在婚姻出現問題時,夫妻一方已經意識到了離婚的必然性。這時候就有可能購買他人銀行卡藏匿財産,等到事情塵埃落定後再行取出,以保全自己的財産。
  也有業內人士認為,這個方法還同時適用於躲避債務,如果一個人負債很多,又不想歸還,就可以把資産轉移到買來的銀行卡上,同時宣布破産以免於還債。專家&&,使用買來的銀行卡藏匿財産,一旦卡主挂失,買卡人可能會遭受較大的財産損失。
  6 網店刷信用
  網絡購物如今早已是再尋常不過的事了,在淘寶網等B2B網絡購物&&上,不少急於打響名頭的新店主打起了收購銀行卡刷信用的主意。
  説到刷信用,不少從事網絡店舖的賣家都深有體會,“新開的店舖沒有好的信譽度就沒有辦法生存下去,只能刷信用”。即便是老店舖也需要提高信譽,因為新上的商品如果沒有一定規模的銷售記錄,商品很難推廣,生意也會越來越難做,所以提高商品的銷售記錄可以説是最有效的推廣手段。
  記者昨日以某B2B購物網站賣家身份&&到了“刷網店信譽&&”,該&&是專門為網店從事刷信用服務的,需要大量的銀行卡。這種作弊手法較為簡單,首先信用炒家需準備一張銀行卡,由網店店主上架一批低價商品(多為點卡、充值卡等虛擬産品),然後信用炒家開始不停地購買賣家的産品,買好之後就確認收貨,根本不需要收貨的時間,一天下來信譽度就能暴增。不過,由於購物網站對此種作弊方法深惡痛絕,一經查出就會封店處理,因此,信用炒家需要大量以不同身份證開立的銀行卡逃避網站監控。

  律師
  收購方:行為構成違法

  雖然卡販子們一再聲明收購的卡片不會用來從事非法用途,但是廣東經天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名偉告訴記者,從以往的相關案件來看,卡販子多數屬於中介,而真正的買卡人一般都用來洗錢等非法活動。
  收購銀行卡的行為是否觸犯相關法律?鄭名偉解釋道,收購銀行卡屬於違法行為,不僅洩露了卡主的個人信息,更重要的是一旦不法分子用收購來的卡片進行詐騙、洗錢、內幕交易等,後果可想而知。
  鄭名偉同時列舉了相關法律法規,央行發布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中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同時,第五十九條中也明確指出:“持卡人出租或轉借其信用卡及其賬戶的,發卡銀行應當責令其改正,並對其處以1000元人民幣以內的罰款(由發卡銀行在申請表、領用合約等契約性文件中事先約定)。”
  雖然現在沒有直接的法律條款制止這一現象的發生,“打擦邊球”的事也不應該碰。鄭名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比如一個詐騙團夥被警方逮捕,他們在詐騙環節使用的銀行卡是收購來的,那麼卡主必受牽連,量刑原則就要根據詐騙的相關法律來執行。
  在這段灰色的銀行卡收購利益鏈條中,銀行也是被蒙蔽的受害者之一,對於銀行來説,只要銀行卡處於正常使用的狀態,銀行就無法監控到該銀行卡是卡主本人在使用還是被賣給了他人。
  但不可否認的是,目前很多銀行都拿發卡量作為考察指標,甚至允許同一客戶在一家銀行開立多張銀行卡。為了推廣網銀、手機銀行等電子銀行業務,銀行通常會免費向客戶贈送U盾等安全加密工具,這使得持卡人賣卡的成本更小、利潤更加豐厚,也讓犯罪分子大量收卡成為可能。

  專家
  賣卡人:私自出售也屬違法

  銀行卡是能夠代表個人身份的物品,持卡人如果為了蠅頭小利把自己的銀行卡轉賣給其他人使用,不僅影響到國家的金融安全,而且也給自己帶來很多風險隱患。一旦這個銀行卡成為承接騙子贓款的賬戶,持卡人自己可能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每一張銀行卡背面都寫着銀行卡歸銀行所有,持卡人不得轉借轉讓,如果是使用U盾進行的銀行卡交易,從法律上講就是持卡人本人的交易行為,無法推託説是他人所為。
  如果是持卡人把信用卡交給他人,就有可能直接遭受損失,如果他人使用你的信用卡進行支付,滿額後卻不還款,那麼你就會承擔還款的責任,你的信用額度越高,風險也就越大。
  銀率網分析師華明認為,目前我國的銀行卡屬於實名制,卡內儲存了許多個人信息,所以某些從事非法活動的人員就能通過盜用別人的銀行卡進行犯罪活動,如果收卡人用這些購買來的銀行卡進行詐騙、洗錢或其他違法活動,持卡人很可能會因為貪小便宜而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觸犯國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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