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今年接連推進的基金行業改革措施再下一城,在基金公司股權、産品、專戶方面的條款修訂已經付諸於案牘之後,關於基金費率方面的調整被提上議事日程。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證監會已經對基金費率改革進行了初步研究形成方案,本週由基金業協會組織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對基金公司進行調研。費率改革的內容包括了基金管理費、託管費和交易費用(交易佣金),並提出浮動費率制度試點,鼓勵基金計提業績風險準備金等。
基民有望全面“減負”
“這次費率改革是郭主席專門提出讓基金部研究。”參與調研的基金公司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從改革方案來看,是要把基金運營中各個環節的費用普遍下調。”
近年來,關於基金固定管理費問題,在社會上一直有較大爭議。而此次改革並不僅僅觸及基金管理費問題,還涉及託管銀行的託管費和對券商的交易佣金方面。而這些都是基金投資中直接或間接的成本。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在基金管理費的改革思路中,監管層提出要進一步放鬆費率的管制,鼓勵基金公司通過適當降低管理費,試點支點式浮動管理費等多種形式,實現管理費的多樣化;鼓勵行業競爭,使管理費能夠體現基金公司管理能力和産品特點。
與此同時,監管層的改革方向中也包括將推進市場化託管費率機制的形成,並推進基金公司將交易佣金下降至合理水平。
此外,監管層還鼓勵基金公司計提業績風險準備金,從每個月從管理費中提取準備金,在業績低於一定標準時補償給基金,以應對大眾對固定管理費的質疑。
“毫無疑問,對於投資者這些措施都是利好,但對於機構壓力會比較大,尤其是基金公司。”有基金公司高管坦言,雖然基金公司也希望託管費和交易費能降低,但最終的壓力可能還是會轉嫁到基金公司上。
動動機構的“蛋糕”
從改革措施細節中可以看到,除了基金公司直接“讓利”之外,銀行和券商在基金運營利益鏈條上也將面對市場化改革,以及隨之可能帶來的收益縮水。
監管層在調研會上指出,證監會將啟動對託管業務管理辦法的修訂,並借此契機對託管費率進行改革。擬放開外資銀行託管限制,在託管費率的形成機制上適當引入市場競爭,按託管費與所提供的服務挂鉤。同時,鼓勵託管行對規模大的基金適當降低託管費,在核心託管服務外增加增值服務,並明確收費標準。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雖然此次申購費、贖回費並未在改革方案中直接涉及,但一條與之相關的措施留出空間。改革方案提出,允許偏股型基金從基金資産中計提一定比例的銷售服務費,銷售服務費上限定為1.5%/年,基金可以選擇前端申認購費、後端申認購費、銷售服務費等多種收費模式。
所謂銷售服務費,主要用於支付銷售機構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銷廣告費、促銷活動費、持有人服務費等,按日提計,按月支取。只有申購費為零的基金才收取銷售服務費。目前只有貨幣基金、理財型基金和部分債券基金有銷售服務費。對於持有期限小於1年或交易頻繁的投資者而言,選擇銷售服務費收費模式的基金更為“划算”。
而相對於通過“市場之手”降低託管費的設想,監管層對於券商的交易佣金則明確提出“目前費率偏高,需下調至市場合理水平”。目前基金的交易佣金多為萬分之八,而一些個人投資者都能輕易獲得萬分之五甚至更低的佣金費率。
統計顯示,2011年基金累計向券商支付的交易費用即使較前一年下滑四分之一,也仍達到46.78億元。
浮動費率産品已上報
而這次費率改革中的一大亮點是監管層首次明確提出支點式浮動費率試點,嘗試按照“對稱浮動”的方式將管理費與基金業績比較基準挂鉤。試點初期將對支點模式的管理費浮動區間進行指導,調整幅度控制在30%以內。
不過同時,監管層也提到,國外大部分基金採用的仍是固定費率,美國約有1.3%的共同基金採用浮動費率,歐洲主要是對衝基金採用浮動費率,經測試固定費率實際收取投資者的費用最低。浮動費率會過度刺激基金經理追求高收益,在熊市期間會影響到基金公司對基金的持續投入。
“支點式費率産品不大可能大範圍鋪開。”有基金公司人士認為。
據悉,早在一個月前,已經有基金公司上報了浮動費率設計的基金産品,該基金為一隻封閉式産品,但證監會一直未公示受理情況。不過此次會議上,監管層指出,在未來産品審核中將“鼓勵管理費、銷售費的多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