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重申住房限購政策未變
2012-06-28   作者:朱楠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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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樓市限購政策近日再度縮緊,已有部分區縣房地産交易中心開始執行“非上海戶籍居住一年以上未婚者,買房不予過戶”的政策。據記者了解,上海市房管部門對此並未下發過統一文件,各區交易中心目前執行力度亦松緊不一。
  業內人士分析稱,在市場憧憬政策放鬆的節點上,上海釋放出的樓市調控政策從嚴信號,旨在穩定市場預期,鞏固調控成果,防止房價出現過快反彈。

  嚴格執行住房限售政策未變

  記者通過滬上多家大型房産中介機構了解到,從6月15日起,各區交易中心通過口頭告知的方式明確,非上海戶籍人士(不包括港、澳、&及境外人士)即便已在上海居住滿一年且能提供一年以上社保證明或稅單,在交易過戶時,必須向交易中心提供結婚證明;如未婚者,不得購房。不過記者調查發現,目前上海各區交易中心對此説法不一,執行情況也松緊不同,部分區縣稱已收到通知並嚴格執行,而有些區縣則&&對此事尚不知情。
  對此,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昨日回應,上海嚴格執行住房限售政策沒有變化。根據上海住房限售政策規定,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持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購買住房的,繳納社會保險須符合“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累計繳納滿12個月”,補繳的不予認可。另外,對於單身人士購房問題,國家和上海住房限售政策已明確:上海戶籍居民家庭已擁有1套住房限購1套住房;上海戶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後(滬籍單身人士),確因婚姻等需要、且該子女無産權住房,才可以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非上海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符合規定的納稅證明或社保證明,限購1套住房,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在上海向其售房。
  有中介機構人士告訴記者,虹口、楊浦等區交易中心對執行細則的解釋是,“非上海戶籍居民家庭”必須是已婚家庭,單身人士不能算作一個家庭,無論是否有繳稅或社保滿一年的證明,均不能在上海購房。若按此操作,無疑進一步抬高了外地戶籍人士在滬購房的門檻:不僅要滿足一年以上納稅及社保要求,還必須已婚。但昨日上海市房管局的官方回應中,並未明確單身人士能否算作一個家庭。

  釋放限購從嚴信號穩定市場

  中原地産研究總監宋會雍認為,這是上海有意釋放出的樓市調控政策從嚴信號。“為了應對市場回暖跡象,從政策層面壓一壓也有必要。”
  事實上,這已是上海第四次在實際操作層面收緊住房限購政策。2011年7月,上海叫停非本地居民通過“補繳稅單”的方式取得購房資格;2012年3月,上海對戶籍居民家庭成年子女購房資格進一步從嚴:名下無産權房且確因婚姻需要的,才可新購一套住房;2012年6月15日起,非滬籍人士補繳社保購房者在上海各房産交易中心一律不予過戶;幾乎在同時,非戶籍單身人士在滬購房也受到限制。
  “上海限購收緊,與其他地方暗地放鬆形成鮮明對比,上海希望通過此舉表達堅決執行國家政策的態度。”上海易居房地産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作為房價偏高的一線城市,上海不希望看到短期內房價就出現上漲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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