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證券日報》保險周刊記者在銀行網點暗訪銀保産品銷售情況時發現,銀行理財經理推銷銀保産品的積極性不高,甚至有銀行網點已經不再銷售銀保産品,轉而主推銀行自己的短期理財産品。
大都會:銀保後續服務交給銀行
在招商銀行的環球貿易中心網點,記者發現銀行大廳的一個架子上,銀行保險産品、基金及銀行的理財産品的宣傳單頁分開排列,上面標着“行長推薦”字樣。僅有中美聯泰大都會人壽的吉祥如意保障計劃和少兒成長護航計劃兩款保險産品在售,其中吉祥如意保障計劃是有一款兩全保險(分紅型)和附加提前給付長期重大疾病保險組合而成,兼具投資與保障功能。
在理財櫃&負債零售業務的李姓銷售人員,為記者做了投保演示。她告訴記者,這款産品在該網點已經銷售很長時間了。她明確告訴記者,所有在該網點投保的客戶,今後的服務工作都可交由銀行來處理,客戶不必找保險公司。“客戶出險後,我們幫客戶&&保險公司,我們幫客戶辦理理賠事項。幾年甚至幾十年後,我可能已經不在招商銀行上班了,但是也沒關係,客戶只要拿着合同到招商銀行就OK了。”她還告訴記者,十年前招商銀行曾銷售過某保險公司的一款産品,現在已經不和該保險公司合作了,但是依然負責投保客戶的後續服務工作。
建信人壽:“自家”銀行代理銷售
記者走進中國銀行位於環球貿易中心的網點,在售的銀保産品多達5款,包括平安人壽的一款兩全保險、陽光人壽的兩款兩全保險和太平洋人壽的3款産品,均為分紅型,另外還有中銀保險電銷車險的宣傳單頁在列。
建信人壽的一款兩全分紅險成為建設銀行環球貿易中心網點的座上賓,同時,該網點還代理銷售中意人壽的一款兩全保險保障計劃。
該網點的理財經理指着宣傳單頁上建設銀行標誌説:“你看,這是我們銀行自己的保險公司的産品。”無疑,在推銷的時候,建設銀行的品牌效應起到了一定作用。”
興業銀行位於安貞西裏的網點內沒有銀保産品在售,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網點目前主推銀行短期理財産品。
百年人壽:12.2%固定收益名不副實
在浦發銀行位於安貞西裏的營業網點,有百年人壽的兩款分紅險。記者發現其中一款的宣傳單頁上,標明躉交10000元起,且為1000元的整數倍,5年後的滿期收益為滿期保險金所交保費的112.2%。
理財經理提醒記者,12.2%的固定收益率看起來很高,其實它不是年化收益率,而是5年最終的收益率,平均到每年是2.44%。
而且,宣傳單頁上還標明,持有保單滿1年現金價值即超過所交保費,利益演示表顯示,1年後保單現金價值是100100元。記者向百年人壽客服人員確認了該信息,“假如一年後退保,不影響保單現金價值。”
該銀行網點的理財經理對於推銷銀行産品意興闌珊,“因為,收益不高,這款産品每個月也就賣個五六單,且每月都有兩三單退保。”
只“打”保險公司 治理不好銀保誤導
今年以來,監管層對銷售誤導行為重點治理,連續發布了多條規定。5月
16日,保監會發布《人身保險業務經營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並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對保險銷售行為做了具體規定,其中提到保險銷售人員銷售保險産品時,應當向客戶明示其身份,並明確告知其銷售的是保險産品。當面銷售保險産品時,應當出示能夠證明其具有銷售資質的證件或證書。
而記者在多家銀行網點銀保銷售的實地調查走訪中發現,這些最基本的規定在實際操作中並沒有得到切實的貫徹。
在銀行保險渠道存在的銷售誤導行為並不少見,責任在誰?如何治理?恐怕僅僅對保險公司一方面進行監管並不能達成。
近日,青島保監局與青島銀監局建立銀保業務監管聯席會制度,強化協調監管,共同治理銀保渠道銷售誤導等違規行為。一是明確相關職能。主要包括貫徹落實監管政策、研究制訂監管方案、共同組織聯合檢查、協調推進銀保創新、相互交流監管信息等五個方面。二是實行輪流召集方式。聯席會議召集人由兩局輪流擔任,召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發起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集一至兩次。三是建立常設機構。兩局各設置聯席會辦公室,具體負責相關協調、銜接工作。
無獨有偶,吉林保監局也積極轉變對銀保業務的監管思維,由以往單方規範保險公司為主向保險公司與代理銀行並重監管轉變,市場效果明顯。近日,對轄內遼源地區的某代理銀行開展了現場檢查,查實了該銀行不向保險公司提供客戶真實&&方式問題,在保監局嚴肅要求下,該代理銀行已經在全省範圍內進行了整改。
另有福建、山西、寧波、河北、貴州、廣東、甘肅、北京等地聯合開展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的規範性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