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012年,被叫停的“1月以內超短期理財産品”正在深圳市場漸漸隱退。不過,記者留意到,目前一些深圳銀行推出34天、35天這類理財産品,打起“擦邊球”。與此同時,這些理財産品的募集期被拉長,産品到期後支付日被延後。業內人士稱,銀行此舉可以延長市民資金在銀行停留時間,使得銀行理財産品實際收益率降低。
34天理財産品增多
2011年,超短期理財産品成為銀行吸收存款的重要工具,一些銀行紛紛推出這類産品以吸引客戶前來開戶投資。年底時,監管部門明確要求,嚴禁通過發行短期理財産品變相高息攬儲,規避監管要求。同時,要求商業銀行原則上不準發行期限在1個月以內的理財産品。
近日,記者走訪多家銀行獲悉,目前1個月以內的理財産品基本已經銷聲匿跡了。不過,34天、35天、40天等這類期限的理財産品開始增多。對此,深圳一銀行網點理財人士對記者&&,此前7天、14天、21天等這類理財産品已經沒有銷售了,最短的為35天。該期限的理財産品年化收益率基本可以達到5%左右。
業內人士稱,理財産品到期後,只要客戶資金留存在賬戶上不轉出,就變成了存款。為此,這類短期理財産品成為銀行攬儲的重要方式之一。
理財産品發行量銳減
據第一理財網理財産品庫不完全統計,在2011年12月29日~2012年1月4日一週時間裏,各商業銀行共發行了223款理財産品,與上周的333款相比,減少了110款,降幅49.33%。從委託期限上來看,在這一週發行的理財産品中,1個月以下的理財産品,發行數量為15隻,佔總發行量的6.73%;1至3個月的理財産品,發行數量為138隻,佔總發行量的61.88%;3至6個月的理財産品,發行數量為45隻,佔總發行量的20.18%;6至12個月理財産品,發行數量為23隻,佔總發行量的10.31%;12至24個月理財産品,發行數量均為2
只,各佔總發行數量的0.90%。
募集清算期延長
記者留意到,目前一些銀行拉長産品募集期,同時延後産品到期後支付日。這樣也意味着,這些理財産品的資金在銀行停留的時間較長。一家中小銀行在網站公布的信息顯示,該行推出的2011年第十七期一款私人銀行類人民幣理財産品(第8款)募集起始日為2011年2月23日,而募集截止日為2012年1月4日,這期間有10余天,客戶資金無法享受理財收益。
與此同時,一家股份制銀行正在銷售的一款35天理財産品,産品募集期為4天。而該産品“支付日”為,最遲不晚於産品到期日後第4個工作日支付(特別説明:産品到期日含當日與支付日之間不計付利息。)據悉,這款産品預期年化收益率為4.8%,計算35天實際的收益率為0.46%。若計算頭尾延長的天數,若一市民在募集第一天就購買該産品,則需要43天后,才能返回現金。那麼實際上,該款産品的年化收益率則降為3.9%左右。
市民需多方比較
有理財師提醒,市民選擇銀行理財産品時不妨比較一下産品的募集期,同時也要留意産品的到期日。以免到期日趕上春節等假期,難以及時找到新的理財産品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