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員工自購專戶的風波基本塵埃落定。
近日,網上有人士匿名舉報稱,大成基金公司總經理等眾多高管違規購買大成基金所發售的專戶理財産品,違背證監會關於利益輸送的規定。
對此,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大成基金的專戶産品確實未存在員工購買的情況,但確實存在員工親屬購買的情況。
“而目前相關法律法規,包括證監會的規章制度、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層次,都沒有對員工親屬或者員工本身能否購買基金專戶産品作出規定。只是在專戶“一對多”業務開展初期,監管層在內部要求中,要求基金從業人員暫不參與。”該負責人&&。
“我們從其報備的投資人名單裏認真調查過,相關的監管機構也介入做了進一步的核實,確實沒有存在員工購買的情況。”上述負責人稱。
然而,儘管證監會對此進行澄清,其背後的關鍵問題自購是否違規此前仍是模糊地帶。
目前,關於基金公司專戶理財産品的相關法規和管理辦法,主要是《基金特定客戶資産管理業務試點辦法》和《關於基金管理公司開展特定多個客戶資産管理業務有關問題的規定》,不過其中均未就基金公司員工是否可以購買“一對多”産品做出明確規定,對於基金公司從業人員親屬能否購買也未提及。
“從業人員能否購買專戶産品並無明確的法律規定。只是在2009年的時候,監管層下達了一個內部通知,&&從業人員暫時不能購買專戶産品。”一位北京基金公司的稽查部負責人對記者&&。
事實上,業內人士對於期盼“暫不”這個門檻放開已久。
“希望能進一步放開基金公司從業人員對專戶産品以及相關公募産品的購買限制。”上述基金公司稽查部負責人指出。
證監會對此確實已經有考慮。“目前距專戶"一對多"開展初期已經有好幾年時間了,監管層在此問題上會聯合基金從業人員購買公募基金的問題,一併作出進一步的考慮。”上述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
雖然自購不違規,但其背後涉及的利益輸送風險仍為市場各方所擔憂,而專戶規模小,信息披露不及公募公開,使得其操作快速隱蔽的特點容易讓市場産生會否出現公募對專戶的利益輸送、利益衝突的擔憂。
“誰購買並不是關鍵的問題,購買後在運作過程中會否出現利益輸送和利益衝突,才是關鍵的問題。”上述部門負責人指出。
其中關於利益輸送與利益衝突的監管關鍵點是建立在此前頒佈的基金公平交易規定上,將此前僅限於公募不同組合間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監控,擴大到了公募和非公業務的不同投資組合上。
最新公布的專戶試點辦法規定,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公平地對待所管理的不同資産,建立有效的異常交易日常監控制度,對不同投資組合之間發生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包括交易時間、交易價格、交易數量、交易理由等)進行監控,並定期向中國證監會報告。此外,嚴格禁止同一投資組合在同一交易日內進行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導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輸送的交易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