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財産品只是讓投資者“受益”,大部分保險産品只是令投資者獲得“保障”,如果將受益和保障結合起來?針對消費者的需求,銀保産品(即銀行保險産品)應運而生。
銀行保險開始於20世紀的歐洲,近年來,在國內市場發展迅速。銀行保險作為一種新型的保險概念,在金融合作中,體現出銀行與保險公司強強聯手、互聯互動的特色;銀保産品則是不同金融産品、服務的相互整合,互為補充,共同發展。銀行保險最大的特點是能夠實現客戶、銀行和保險公司的“三贏”。
銀保産品實際上是消費者通過銀行櫃&能夠買到的保險,其最大的賣點是“保障+收益”,而最早通過銀行銷售的保險品種也是儲蓄分紅險。
銀行保險 安全快捷的保險保障服務
目前,重慶的各壽險公司基本上均與銀行開展了合作,通過銀行銷售保險産品。對於消費者而言,能夠通過銀行網點或者理財中心享受安全、便捷的保險保障服務。
成本降低──保險公司通過密集的銀行網點銷售保險産品,可有效降低保險産品的銷售成本,從而將更多實惠讓利給消費者。
安全可靠──通過銀行辦理投保相關手續,可確保消費者的資金安全。
購買便捷──近年來,隨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鄉一體化逐步實現,銀行在網點建設上大力投入,網點遍佈城鄉各地,消費者可以隨時隨地購買保險産品,同時便於與家庭預算相結合,選擇符合實際需求的産品。
銀行保險 增加幸福生活的籌碼
中國工商銀行重慶市分行的理財規劃師孫永霞説,平安是福,在事業打拼的過程中為自己增加一份保障,就是為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增添了籌碼。在理財規劃中,合理地將自己家庭年收入配置一定比例的保險産品,可大大提高家庭抵抗風險的能力,提高幸福指數。通常情況下,建議家庭年收入的10%用於購買各類保險,包括重大疾病保險、定期壽險、意外險等。
當前,市場上的大多數銀保産品兼具理財與保障功能,能夠滿足消費者越來越多元化的投資理財需求。
太平洋壽險重慶分公司銀行保險部副總經理、美國註冊財務規劃師(RFP)劉芳女士告訴記者,隨着銀行保險業市場的不斷發展與成熟,各家保險公司越來越重視銀保客戶的需求,並根據客戶的需求調查情況研發出了新型銀保産品。這類新型銀保産品除了具備銀保産品的主要功能──理財規劃外,還在産品原來的意外身故保障功能基礎上,增添可選擇附加醫療保險功能,或單獨具備醫療保險功能。
銀行保險 家庭理財新方向
股市的低迷和持續的不穩定,使無數股民隨大盤的曲線變化或喜或憂,在“富”與“負”之間艱難行走。但令人欣喜的是,無論是出其不意發了家的富翁,還是雖小心翼翼卻不幸淪落的負翁,都開始在理財的實踐中意識到“把雞蛋放在不同的籃子裏”才是更為合理的理財之道。銀行保險這種穩定的理財工具也在這個過程中開始被越來越多的家庭所認知、接受,成為家庭資産配置的主要理財選擇之一。
從家庭財務安全及財富管理的角度,客戶對保險保障的需求是天然存在的,在國際慣例中,保險的配置應佔家庭總資産的10%。但在銀行、保險公司提供的琳瑯滿目的産品中,到底哪種適合自己及家人,我們真正的需求是什麼,為什麼需要,大多數人都不了解,也説不清楚。
在談到家庭理財規劃時,交通銀行重慶分行的理財規劃師告訴記者,銀行保險産品是集投資理財與保障功能於一身的理財産品,一般設計簡單、投保簡便;期限相對較短;不僅具備儲蓄和投資功能,同時提供全面的保障和周到的服務;有保證基本收益、分享紅利、免徵稅收等特點,是抵禦通貨膨脹和利率風險的主力險種。從實務來看,銀行保險的産品結構較為簡單,突出理財性質。
銀行保險産品分類較多,按繳費方式分類可分為躉繳型産品和期繳型産品;按收益返還方式分類可分為儲蓄型保險和年金返還型保險;按産品類型分類可分為分紅型産品、萬能型産品和投資連接型産品。
目前,各銀行代理銷售的保險産品多以分紅型為主,投資人要充分認識自我需求,綜合考慮經濟條件、健康狀態、現有醫療福利狀況、家族健康史等因素,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産品。
現在,許多保險公司設計的銀行保險産品除了分紅功能外,還着重加強了保障,附加了防癌保險、雙倍意外保障、特定意外保障等,這些産品很適合25歲到50歲人士。有些公司推出的養老型高保障産品,就比較適合30歲至55歲各階段的人購買,既可以作為養老的保障,也可作為對社保的補充。
同時,結合高端客戶的需求,部分保險公司與銀行合作開發出了適合高端客戶的專享保險産品,滿足高端客戶在資産保值、遺産傳承等方面的特殊需求。在家庭資産配置的時候,我們可以根據産品不同的形態,結闔家庭不同時期的保障需求,篩選適合自身的銀行保險産品,有效規避風險,做好理財規劃。
今後,隨着保險公司和銀行合作的深入,服務質量的不斷提升,消費者還將在銀行網點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和滿意的保險保障,銀行保險也將會成為中國消費者投資理財新的主要方向。
小貼士:保單現金價值
有些消費者反映,自己在銀行買了銀保産品,後來想把這個保險給退掉,但聽銀行的工作人員説,不能全額退款,利益有一定損失,感覺不能理解。
業內人士也提醒消費者,銀保産品多數是需要長期性投資的理財産品,如果保險合同未到期客戶退保的話,只能夠退取保單的現金價值。所以客戶在選擇購買保險産品時要理性決定、量力而行。
所謂現金價值是指在長期壽險契約中,保險公司為履行契約責任,通常需要提存一定數額的責任準備金。當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內因故要求解約或退保時,保險公司按規定,將提存的責任準備金減去解約扣除後的餘額退還給被保險人,這部分餘額即解約金,亦即退保時保單所具有的現金價值。現金價值一般隨着時間的延長而不斷增值。險種不同其現金價值也不同,所以現金價值具體則特指某一險種的退保金(一般按繳費和退保時間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