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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日前公布《商業銀行理財産品銷售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要求對理財産品按風險分級。而據早報記者了解,多家銀行早已開始實施對理財産品分級管理,但從理財産品的風險分佈看,各家銀行呈現較為明顯的差異,其中,部分城商行較為偏好發行風險較低的理財産品。 光大銀行上海分行零售業務部相關負責人昨日接受早報記者採訪時稱,該行理財産品根據資金投向被劃分為五個風險等級,分別匹配由低至高五級不同風險承受能力的客戶。 上海銀行財富管理部門相關負責人亦介紹,依據監管要求,該行已對理財産品劃分為極低風險、低風險、中等風險、高風險、極高風險五個等級,而考慮到該行客戶理財風險偏好較為穩健,目前其在售的六種理財産品中,僅“慧財”人民幣優先受益權(保證金交易)理財産品為中等風險評級,其他包括“慧財”人民幣點滴成金、金鑫系列外匯理財産品等五個系列理財産品均是極低風險評級或低風險評級。 相較而言,法興銀行目前僅對理財産品分為高、中、低三個風險等級,其中保本理財産品被劃入低風險,部分保本理財産品被劃入中等風險,不保本理財産品則被劃入高風險。 公開資料顯示,此次銀監會徵求意見稿專設一章,詳細闡述商業銀行對理財産品風險評級的操作標準,要求理財産品風險評級結果應由低至高至少包括五個等級,並可在此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分。而分險評級的依據,應包括理財産品投資範圍、投資資産和投資比例、産品期限、成本、收益測算,以及自主研發的同類理財産品過往業績,運營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各類風險等。 按照計劃,上述文件將在2011年8月1日結束徵求意見,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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