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第三方銷售牌照10月開閘
2011-06-22   作者:王丹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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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銷售市場將進入“戰國時代”,第三方支付機構有望“名正言順”挑戰銀行老大地位。昨日,證監會發布《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修訂稿)》(以下簡稱《辦法》),內容調整了基金銷售機構准入資格條件,同時規範了基金銷售支付結算,增加了基金銷售“增值服務費”內容等。《辦法》定於10月1日起實施。
    《辦法》內容中,最受關注的莫過於調整基金銷售機構准入資格條件,側重於“放寬”:將組織形式放寬為“有限責任公司、合夥企業等形式”;將出資人放寬至具有基金、證券或其他金融相關從業經歷的專業個人投資人;將具有基金從業資格人員最低數量從30人放寬至10人。這就意味着,未來不久,包括國內各大門戶在內的第三方渠道力量將可以“名正言順”地進入到基金銷售領域,為基金銷售提供了全新的機遇。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昨日也&&,《辦法》鼓勵第三方支付機構與銀行體系逐步形成競爭,更好地提高基金銷售服務。
    在境外,第三方銷售機構是基金的第一大銷售渠道。比如,美國第三方銷售的比重佔到70%,英國在55%以上。然而在我國,銀行渠道佔比超過60%,且呈逐年上升趨勢;此外,直銷和券商渠道佔比分別為30.48%和8.69%;第三方銷售的份額微乎其微。《辦法》實施後,這種局面或發生質的變化。好買基金總經理楊文斌指出,《辦法》允許符合專業資格的個人創辦獨立基金銷售機構,預計兩三年內將有200-300家這類基金銷售機構産生,基金第三方銷售即將進入“戰國時代”。
    匯付天下掌門人周曄&&,未來三年,基金網上直銷將會迎來一個快速發展期,基金行業2萬多億元的市場容量會成為第三方支付市場追逐的第一大目標,截至目前,最大的支付公司一年處理的支付量也不過幾千億的水平。
    還有一個意義在於,第三方支付企業與基金公司直銷渠道的聯合,將打破銀行渠道一家獨大的局面,對於這一點,基金公司是興奮的。第三方支付銷售基金只收取0.6%的申購費,贖回費完全歸基金公司所有,而銀行渠道則是“尾傭”的70%左右都被銀行拿走。昨日,上海一家基金公司的營銷負責人&&,他們目前擔心第三方支付在拓寬基金銷售渠道後,也會提出銷售分成等費用要求。
    據記者了解,一家完整的第三方基金銷售機構,需要具有法規允許、第三方銷售牌照、第三方支付牌照三個方面的條件。今年6月初,財付通、支付寶、快錢等27家公司已獲得了央行頒發的第三方支付牌照,同時,匯付天下、通聯也已取得了證監會批准的網上基金銷售支付結算資格。然而,第三方銷售牌照卻遲遲不見“蹤影”。
    此前,證監會基金部副主任洪磊曾&&,第三方銷售牌照的發放要基於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修訂的正式頒佈。“如今看來,這個前提條件已經具備,牌照的正式發放指日可待。”基金分析師常傑稱。而據記者了解,目前,多家大型支付企業都已把基金銷售作為重要的開拓領域,力爭在基金銷售領域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辦法》降低了一些“非專業”基金銷售機構的准入條件,但在“專業”門檻上卻並沒有放鬆。相比之前的徵求意見稿,《辦法》將對第三方基金銷售機構的註冊資本要求由500萬元上升至2000萬元;對相關人員也進行了定量的從業資格要求等。
    在法律層面,《辦法》明確了所有在途的銷售結算資金的性質都屬於信託資金,獨立於銷售機構,確保了投資者資金和交易數據的安全性。
    來自證監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12月底,共有136家機構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基金銷售網點逾1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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