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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隱形消費陷阱,是指商家在銷售商品時通過一些隱形的手段向消費者出售或變相出售消費者並不需要的商品。隱形消費陷阱的種類很多,如商家的打折陷阱、“返券”陷阱、“贈送禮品”陷阱等等,這些手法的目的就是讓消費者多花錢消費。應對這些陷阱的方法其實很簡單,其一就是克制消費,消費者要買自己所需要的東西;其二就是消費者不要貪圖小利,為商家的小實惠所迷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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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儘管有關部門嚴加打擊,媒體也大量曝光,但商家設置的消費陷阱仍然層出不窮。重慶晚報新聞律師團成員根據辦案經驗和消費投訴,總結出6大新型消費陷阱,同時教你在面對這些陷阱時,怎樣見招拆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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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出就餐,點只龍蝦,上桌時才發現“此蝦非彼蝦”;已經“叫停”的電信業務,無端端還要繳費;花大錢辦了張“會員卡”,有天發現店卻“關門大吉”了;高高興興買了套房子,收樓時卻發現小區的樣子與開發商當初的承諾完全兩個樣……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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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2年3月15日,美國前總統肯尼迪在美國國會發表了《關於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即:有權獲得安全保障;有權獲得正確資料;有權自由決定選擇;有權提出消費意見。肯尼迪提出的這四項權利,後逐漸為世界各國消費者組織所公認,並作為最基本的工作目標。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確定每年的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同時選擇這樣一天作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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