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近公布的上海房産稅試點方案,每平方米單價不超過28426元(均價14213元的2倍)的應稅房屋面積,將按0.4%的稅率徵收房産稅;單價超過28426元的,稅率為0.6%。
分界線為多少才合理?昨日業內不少專家發表了自己的觀點。
根據《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試點的暫行辦法》,房産稅實行差別化的比例稅率,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可暫減為0.4%。以上則適用稅率暫定為0.6%。
2月18日上海市統計局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2010年上海市新建商品住宅全市平均銷售價格為14213元/平方米,剔除經濟適用住房和動遷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後的市場化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銷售價格20995元/平方米。
昨日《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諮詢了上海市靜安區房地産交易中心,對方告知,動遷安置房和經濟適用房並不在徵稅範圍內,即便是面積超過,也不會徵收房産稅。
分界線為多少才合理
上海易居房地産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告訴記者,若應稅住宅不包含上述兩類房,以20995元的2倍即41990元為分界線更合理些。
中國房地産信息集團分析師薛建雄則&&,以28426元為分界線體現了從嚴調控市場的原則,從長遠來看,動遷配套房也是要納入房産稅徵稅範圍的,所以要把動遷配套房的均價算進去。
2010年上海市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産市場調控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見》,被動遷居民家庭獲配的動遷安置房(配套商品房)允許上市交易期限由取得房地産權證滿5年調整為滿3年,被動遷居民家庭取得房地産權證(小産證)滿3年的動遷安置房可以轉讓、出租。
“動遷配套房數年之後就可以轉手交易,變成商品房了。但第一次分給個人的時候,應該是政府補償,所以先不徵稅和限購。”薛建雄説。
復旦大學住房政策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陳傑也&&,如果承諾保障房不徵收房産稅的話,應該按照20995元的均價來確立稅率分界線。“當然這也可能説明保障房的豁免是有爭議的、暫時的,可能將來要納入徵稅。”
陳傑説,動拆遷配套房可能是一套換幾套,或者是以小換大,超過人均60平方米房産稅起徵點的可能性很大,但不可能同房不同稅,一直搞雙軌制,未來存量房和增量房也是要並軌的。
薛建雄認為,未來有可能産生的市場影響之一是在新盤定價方面。由於一房一價的原則,均價在2.85萬元/平方米的樓盤,會造成有房源按0.4%徵稅,有的房源按0.6%徵收。“估計開發商定價時會盡量避開2.5萬~3.3萬元這個區間,以避免同區房源出現房産稅差異化。”
房産稅申報數量不多
同時,據財新網報道,上海、重慶開徵房産稅以來,上海市地方稅務局至今未收到第一筆房産稅;重慶三周來僅徵收兩筆。對此,漢宇地産董事總經理施宏叡告訴記者,從2011年1月28日開始至今,上海各家中介居間受理的業務單數不多,按照正常的審批受理流程,中介居間送達駐各區交易中心和稅務窗口的房産稅申請單子,總量不大。隨着時間的推移,實際成交案例將會多起來。
漢宇地産的市場報告顯示,雖然細則&&,但是還有一些政策疑問,許多中介企業也去交易中心進行諮詢,但是部分問題未給予明確答覆,並存在口徑不一致等情況。比如,一方是本市戶籍,而另一方是外地戶籍,免徵稅面積是多少?一些交易中心也未得到明確回復。此類問題給門店的操作帶來一定的困難。
另據統計,全市存量房成交方面,據21世紀不動産對上海區域旗下300余家門店抽樣統計,自房産稅政策正式實施日起至本月20日,全市二手房均價在2.84萬元/平方米以上的房源成交佔總成交量比例約為4.3%。而1月份前27天該價格區間成交套數佔比約為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