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辦公廳日前以通知形式正式&&房産限購令細則。據悉,限購區域已擴至南昌全市,二手房也首次被列入限購範圍。
該通知指出,在本市市區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政策,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能夠提供在本市滿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1年以上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本市滿1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購房。
交易時間的認定,以在本市房地産信息系統網簽時間為準。對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産登記手續。
通知強調,嚴格執行國家房地産稅收和信貸政策。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加強對土地增值稅徵管情況的監督和檢查,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産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
通知還要求加大應用房地産價格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徵管工作的試點和推廣力度,堅決堵塞“陰陽合同”産生的稅收漏洞。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産所得稅徵收政策。
此外,各商業銀行對居民家庭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該通知同時指出,將全面落實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建立考核問責制度。對穩定房價、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工作不力,影響社會發展和穩定的,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