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貸”、“限購”等具體調控政策的實施細則並未囊括所有情形,使得不少購房者對政策的理解産生不同的看法,因此讓人覺得無所適從。而市場卻希望政策在打壓投機炒作的同時,還需兼顧保護正常的需求。
“我想買房,但不知道該怎麼辦?”在新政面前,不少人有着這樣的困惑。近日,記者也陸續接到一些讀者打來的諮詢電話,他們詢問的中心話題主要圍繞“限貸”、“限購”等展開。雖然涉及到“限貸”、“限購”等政策條文規定已實施多日,但相關的實施細則規定也並未囊括所有情形,導致不少購房者對政策的理解産生不同的看法,因此讓人覺得無所適從,這在一定程度上對購房産生了影響。
也有業內人士坦承,其實政策的實施細則應該考慮得更為周全一些,以便於讓所有人都做到心中有數。
新政留有疑問
“按照我對政策的理解,你覺得我還符合購買首套房的標準嗎?”讀者於先生在電話中這樣反問記者。
於先生是浙江人,大學畢業之後留在上海發展。四年前,父母出資給他在上海購置了一套小房,讓他免受搬家勞頓之苦。目前於先生在事業上已經小有所成,成為一家合資公司的部門經理,同時準備和相戀多年的女友組建一個家庭,重新購房成為他目前的首要任務。
但就在他看好房,並準備簽訂買賣合同的時候,房産中介業務員得知他目前還擁有一套住房,便告訴他如果申請住房按揭貸款,可定不能以“首套房”標準來對待。於先生解釋説,其實購房資金為父母所出,房屋實際權利人是父母。但中介業務員對他説,按照目前“既認房又認貸”的做法,只要在房産交易中心有登記記錄在案,不管出資與否,都會被認為名下擁有房産。
由此看來,於先生只能先將房産還給父母,才會“解套”。否則他買房申請住房按揭貸款時會被當作二套房對待,其首付比例達到50%,利率上浮1.1倍。雖然目前各商業銀行已取消最低7折優惠利率,但相對8.5折優惠利率來説,上浮1.1倍,則意味着要負擔更高的購房成本。
其實,於先生受到的影響還可以通過一些變通手段降到最低,但對於柳先生來説,則就沒有那麼好的運氣了。在過去,柳先生買過兩套房,都動用過商業貸款,但他不是炒房客,而僅僅是按照“梯級住房消費”理念來置業。最近準備改善住房條件了,而且原有的那套兩房也已售出,但因為“限貸”政策的&&,使得他喪失了再次申請住房按揭貸款的權利。
業內人士&&,新的調控政策在試圖抑制投機性需求的同時,也傷及到了正常的剛性需求。比如“限貸”政策,的確對炒房客起到了巨大的限製作用,但由於未對剛性需求加以區別對待,因此部分自住需求也被擋在了市場之外,這難免有“誤傷”之嫌。
四大困惑如何排解
我還符合首套房標準嗎?對於普通購房者來説,要完全將其厘清,委實有些難度。“限貸”、“限購”等政策相繼出現,給部分剛性需求帶來了困惑。那麼,對於市場上現存的諸多疑問,到底該怎麼去理解呢?
疑問一:目前無房也不能申貸?
如果在最近幾年內已經利用商業貸款買過兩次房,即使目前是無房戶,也已不再有可能申請到住房按揭貸款?
【專家解答】上海“我愛我家”權證交易部經理渠福琴&&,按照目前的信貸政策,只要徵信系統中已存在兩次貸款記錄,的確是無法再次申請到住房按揭貸款。這對部分改善型需求影響最大。
據了解,根據現有“認房認貸”做法,對於有購房記錄,或者在銀行徵信記錄中已存在貸款買房的記錄,都會被認定為二套房(及以上)情形。因此對於準備“以小換大”的購房者來説,如果此前兩次都是買的小房,而最近準備換大房,雖然已經將小房售出,但由於貸款記錄無法清零,因而無法從銀行獲得商業貸款。為了應付這種情況,極少數人只好採取“假離婚”的歪招來規避新政。
但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還有一種情況是個例外。如果在2003年以前全部將房貸還清,那麼不管之前曾申請過多少次貸款,都會因為系統自動清零原因而獲得新的申請住房按揭貸款的機會。有銀行工作人員&&,由於目前徵信系統容量有限,因此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將超過一定年限的記錄自動清除掉,目前只保存7年以內的記錄。由此看來,超過7年的貸款記錄,將不復存在。這樣,如在2003年前還清按揭貸款,現在購房,徵信系統中已無記錄,因而再次申請貸款時,便可按照首次購房對待。
疑問二:父母買房影響成年子女?
父母買房時在房産證上加入子女的名字,這原本是一件再平常不過的事,但這會影響到今後子女買房嗎?
【專家解答】上海漢宇地産交易按揭部高級經理倪岱爾&&,如果子女的名字出現父母房産的産證上,則意味着其擁有房産,因此在購房申請按揭貸款時,往往會以二套房對待。
專家&&,根據新的政策規定,如果不辦理“首次購房證明”,在申請住房按揭貸款時會碰到諸多麻煩。而如果子女名字已在房産證上出現過,只要輸入具體姓名和身份證號,便可顯示出來。
如果子女需單獨買房,而又不受父母買房的影響,唯一可行的解決辦法是房産證“減人”,當然其前提是沒有成為父母購房時的共同貸款人。專家建議可將自己的名字從房産證上除去,相當於將自己所擁有的部分轉讓給父母,當然需要承擔相應部分的契稅支出。這樣,自己名下無房産,從而可過“認房”關。
疑問三:産證不該加未成年子女名?
買房時不要隨便加名字,尤其是即將成年子女的名字,這會影響到他們成年之後購房,甚至有可能會因為“限購”而喪失購房機會。
【專家解答】倪岱爾&&,如果按照目前“認房認貸”的做法,現在購房時加上即將成年的子女的名字,這會對他們以後買房造成不小的影響。按照現行規定,只要名下有房,再次買房時會按照二套房(及以上)對待。還有就是目前“限購”政策規定,一個家庭只能新購一套住房,未成年子女姓名出現在房産證上,則意味着用掉了一次購房機會。
也有業內人士對此提出了不同看法。因為對於未成年子女來説,其實根本不具備買房條件,而在産證上加入其姓名,只是出於日後方便繼承着想。等他們成年之後自己買房,如果據此認定以前已經購房,則有不妥。
還有類似的情形是,對於婚前房産婚後加上對方名字的情形,也意味着此人“被購房”了一次,從而失去了再次買房的機會,雖然他(她)並未真正買過房。但業內人士&&,其實相應的實施細則應該對這些特殊情況加以區分,以免對購房者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疑問四:“限購”難限多重國籍人士?
一邊是“誤傷”正常的改善型需求,而另一邊卻有可能對極個別情形無能為力。記者了解到,新政除了對正常的剛性需求存在誤傷之嫌外,同時還存在一些漏洞。如對於極個別擁有多重國籍的外籍人士而言,“限購令”會失效。
【專家解答】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限購”政策可能對極個別外籍人士不起作用。如上海“限購令”規定:嚴格執行國家關於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的規定。對違反規定購房的,房地産登記機構不予受理房地産登記。但這並非意味着所有的外國人均只能買到一套房。
上海一家中介公司的經紀人張先生告訴記者,雖然“限購令”對境外人士同樣有效,但有極少數境外人士擁有多個國籍,因此雖然“限購令”規定外籍人士只能購買一套用於自用的住宅,但該人士卻可以利用不同的國籍在上海同時置業,也就是説,他(她)可能實現購買多套房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