擱置了大半年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拆遷補償條例》(下稱《新拆遷條例》)似乎有了新進展。
記者了解到,日前國務院法制辦在京召開了《新拆遷條例》草案專家研討座談會。會上,眾位專家就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徵收的程序、補償的標準、爭端解決機制、強制拆遷的形式和程序、在非公共利益的情況下採用怎樣的規範等6大問題進行了討論。據悉,該條例已形成草案初稿。“內容都是以前的。”9月23日,去年就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求廢除舊拆遷條例的“北大五學者”之中的姜明安、王錫梓均向本報記者&&,目前“新拆遷條例”進展緩慢。
隨着《新拆遷條例》草案初稿形成的消息傳出,民間對該條例只針對國有土地的質疑再度高漲。接受本報記者採訪的專家們呼籲,《新拆遷條例》應該涵蓋數量更大、更容易發生問題的農村集體土地。
無實質進展
近日有媒體稱:“《新拆遷條例》已形成初稿,整個拆遷的思路將發生'根本性變化’。”然而,《華夏時報》記者多方採訪卻發現,情況並非如此。
北大法學院教授姜明安向記者直言,《新拆遷條例》的內容還是以前的內容,“沒有實質性進展”。當日,北大法學院另一教授王錫鋅向記者坦言,最近媒體報道的內容,是他在年初時就説過的內容,最近國務院法制辦也的確小範圍開過會,但“我們沒有參會”。
“土地徵用和房屋徵收中的權力濫用,不僅與依法行政背道而馳,更是一些悲劇發生的根源。”上海易居房地産研究院發展研究所研究員劉衛衛説。不幸的是,就在大家還對《新拆遷條例》翹首企盼的時候,江西省宜黃縣一起殘酷的“強制拆遷”案例再次刺痛民眾神經。
實際上,在今年年初,姜明安、王錫鋅等著名教授就提醒:在《新拆遷條例》&&之前,拆遷需要“原則性暫停”,避免“突擊拆遷”。“&&新的拆遷條例是大勢所趨,很多地方的開發商就想搭最後一班車。”王錫鋅説。
如今看來,事實正是如此。國務院今年5月發布《關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該通知規定,對採取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野蠻手段逼迫搬遷,以及採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但是,本報記者在採訪中獲知,多個地方官員並沒有顧及這個“緊急通知”,不僅採取了上述“緊急通知”中禁止的“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甚至“隨意動用公安民警參與”等手段進行強制徵地拆遷。
“拆遷制度變革已到了最為關鍵的時刻。”多位專家認為,加之改革阻力固然很大,《新拆遷條例》仍有胎死腹中的可能。
集體土地需另立法
去年,北大五位學者建議指出《舊拆遷條例》)涉嫌違憲,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此進行修改。隨後,國務院法制辦已經明確要制定一部新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拆遷補償條例》,也即《新拆遷條例》。
記者採訪獲悉,正在熱議的《新拆遷條例》仍被限定為“國有土地上”,而大量涉及農村集體土地的拆遷問題難以被涵蓋。也就是説,《新拆遷條例》可能只對“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適用,即城裏人的房屋拆遷適用這一行政法規,而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卻不受法律保護。
本報記者獲知北京的情況是,北京城市建設用地僅佔全市土地的兩成,農村集體所有土地卻佔了八成,而《新拆遷條例》&&後北京的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拆遷顯然是個大問題。
據悉,目前大量農村集體土地的徵收、拆遷問題比城市拆遷的問題還要大、還要多,許多引起群體性事件的拆遷糾紛都發生在位於城鄉接合部的農村集體所有土地上。“實際上,房屋拆遷更多的問題,主要集中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溫州某律師高豪均認為,兩種拆遷,應當逐步地統一起來。
“大量的慘烈拆遷,多數發生在集體土地上。”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副主任楊小軍教授就曾建議,在《新拆遷條例》中,加入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的內容,並可參照適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條件和標準等。
直到目前,上述建議尚未寫入《新拆遷條例》中,這是否也是導致《新拆遷條例》至今毫無建樹的原因,無從得知。但本報記者同時獲悉,目前,相關部門的確在醞釀立法解決“集體土地徵收和補償中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