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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昆明一、二手房價不斷升溫,一環內的平均房價已經達到了10000元/平方米以上,二環周邊的房價也在7800元/平方米以上。房價的上漲之勢之猛烈,讓許多投資者對於投資房地産的高回報率頗為看好。然而,新政以來,二套房首付五成的門檻還是將許多人擋在了門外,於是近期昆明樓市出現了合夥購房的“拼房一族”。
近日,從事廣告業的市民周小姐與她的購房夥伴正活躍在昆明各個售樓部看房子。她們倆相中了南市區一套售價為46萬元的商品房。“面積為80平方米,位於十里長街,小區周邊的生活配套和商業配套很成熟。由於一個人難以承擔近14萬元的首付,我決定與朋友小王合夥購房,首付對半出,之後的銀行按揭採取月供平分的方式。算下來,一個人每月只需還款1700多元,雙方的負擔都不算太重。幾年之後,我們可以把這套房子出售,賣房收益各人分一半。”周小姐&&。 事實上,像周小姐這樣的“拼房一族”於今年開始慢慢活躍於昆明樓市中,
雲信記者身邊就有至少10位好友採用合夥購房的方式,投資小戶型房源。雖然合夥購房能夠緩解購房壓力,但是這種購房方式還是要承受一定的風險。 近日,本報黃金樓市熱線0871-4155246就接到市民段先生來電反映,也有安寧的李先生來電諮詢共同購房後的有關事項。原來,段先生在去年中旬和好朋友合夥購買了位於北京路的一套住宅。近日,由於好朋友急需用錢,決定提前把這套房出售。雙方因是否賣房一事沒有達成協定,導致朋友之間産生矛盾。 “實在沒辦法,我只好狠狠心請父母湊了一筆錢,將朋友原來出的部分購房首付款及銀行月供款如數償還。因房價上漲,我還補助了2萬元錢給他,作為房産升值後的好處費。本來是想通過合夥購房的方式獲得收益,沒想到最後卻還是被迫當上了房奴。”段先生有些無奈。 看來,當“拼房一族”雖然能及時圓了自己的投資夢,但從中也隱藏着不少風險。那麼,合夥買房到底需要哪些手續?應當注意哪些問題,才能合理規避風險?
■律師提醒
須簽署協議,落實房産歸屬及收益
雲南鑫金橋律師事務所劉愛國律師&&,合作購房存在四大風險。第一,使用風險。“合夥買房”的房屋屬於所有投資人的共有財産,在使用和出售過程中,決策權就很難屬於一個人,購買的房屋如何出租?出租給誰?如果合夥貸款人是住在一起的,房屋的使用面積應該如何分配?好的位置和差的位置怎樣協調等問題如何解決成為難題;第二,合作風險。如果合夥貸款購房的一方準備將房屋出售或出租,另一方卻不同意,這時候誰具有決定權?此外,房屋出售或出租後,其租金或出售收益該如何分配等都需要進行詳細的約定;第三,市場風險。一旦樓市遇冷、房價降了,合作雙方又要如何處理?合作購房虧損如何分擔?第四,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共同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購房記錄的,該套房産的共同購買人均不適用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政策。假如周小姐她們“合夥購房”計劃成功,但以後她們中的任何一人將來購房時均享受不到首套房的優惠,因為她們都是産權人。 “如果已經決定要當‘拼房一族’,那麼在雙方合作之時,有一些程序是必需要寫清楚的。比如,沒有親屬關係的人合夥買房,最好在房産證上約定各自産權所有之外,再簽訂一份合夥買房的協議,對房産的使用權、處置權、收益分配等作出詳細的規定,避免日後出現糾紛。第二,協議中約定各自産權所有、投資所承擔的風險以及收益比等細節問題,各方簽字認可,如有必要可以到公證處進行公證。”劉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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