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拒付18年高息
2008-09-19 張兮兮 文/圖 來源:經濟參考報
安徽的陶玲,18年前在銀行存了1000元,按存款單約定,18年後她將以15.793%的月息得到利息,如此1000元將變成3.4萬元。如今存款到期了,銀行以定期存款沒有18年期,且高息不符合央行規定等理由,至今未給她兌付利息。(據安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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