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提高增值稅預徵率將打擊囤地捂地
    2010-06-07    作者:記者 於璐/整理    來源:經濟參考報

    國稅總局近日發布《關於加強土地增值稅徵管工作的通知》,劃定了土地增值稅預徵最低限:除保障性住房外,東部地區省份預徵率不得低於2%,中部和東北地區省份不得低於1.5%,西部地區省份不得低於1%,並規定總體核定徵收率原則上不得低於5%。
  網民認為,該政策對開發商的現金流將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緊箍咒”作用,抑制囤地行為。不過,也有網民擔心此舉將“逼”開發商轉嫁成本,購房者將成為最終買單者。

  打擊囤地,收緊現金流

  署名“sw hsj”的博客文章説,對於整個行業來説,此政策的效力主要是在兩個方面:一是打擊囤地;二是收緊開發商資金鏈。新政對現金流的影響是確定的,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預徵比例的增大,導致在預繳階段現金流出加大;二是在匯算清繳階段面臨未來新增項目實際納稅額增加,以及前期未清算項目的補繳,因此不論對新項目還是舊項目,都將對其現金流量表産生影響。
  有網友分析説,提高預徵率將直接減少房地産開發企業的現金率,從而迫使開發商加快銷售速度,有助於加快房價下行速度。
  署名“cyangfs”的博客文章説,這一招可謂是釜底抽薪了!現在很多房地産商硬撐着不降價,就是因為口袋裏錢多。現在好了,流動性喪失了,看來房價真的要往下跌了!
  署名“泡麵游記”的博客文章指出,囤地的房産公司出貨率將會增加,土地周轉率會大大提高,這能有效遏制囤地現象的進一步蔓延!

  擔心成本轉嫁給購房者

  不過,也有網民擔心這一新政&&後,買房者將不得不替開發商買單。
  網易網民不無擔憂地説,向開發商徵稅,加大了開發商的成本,開發商只能繼續漲價,所有的稅最終會累加到房子的成本裏。
  騰訊網民質疑道:開發商是不會壓縮利潤的,開發成本提高了,不就又要推高房價嗎?最後還不是轉移到購房者身上!
  署名“凱恩斯”的博客文章説,加稅會導致消費者買更高房價的房子,開發商可以實現稅負轉移。
  署名“泡麵游記”的博客文章説,土地增值稅對於開發商來説,是屬於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的內容,開發商在計算利潤的時候,已經扣除了整個土地增值稅成本,並不影響利潤。既然不影響利潤,也就不會對降低樓價産生影響。

  切實完善清算制度

  土地增值稅徵收項目複雜,在清算過程中涉及環節多,而且房地産開發商在土地增值稅清算中還利用各種手段偷稅漏稅,因此在我國房地産預售普及的情況下,各地往往以較低的預徵率進行預徵,之後就很少進行清算。網友呼籲,國家應借提高土地增值稅預徵率下限的時機,完善土地增值稅清算制度,切實有力用好這一政策工具。
  署名“仗義責言”的博客文章説,土地增值稅不僅是一個遏制暴利的稅種,而且是一個有利於讓房地産行業獲取合理利潤的稅種。不管出於什麼目的,反對或認為土地增值稅不能徵收的,其理由都是很牽強的。其實,徵收土地增值稅完全可以不等到清盤,按套、按批次都可以計算增值,可以不把全部銷售加起來再統算。比如,前面一批房屋賣了高利,就按照高利來徵收,後面批次的賣了低利,就按照低利來收,否則,前一批賣了暴利,後面再賣給關係戶或種種原因微利甚至虧本,還能兩相衝抵不繳稅,就失去了增值稅的本來意義。
  署名“農民朋友”的博客文章説,關鍵還是要規範企業財務,從企業財務監管着手,堅決遏制企業做假賬。否則這些以利潤為計稅基礎的稅種,最多只是名字而已,無實際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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