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補充協議七在香港簽署
    2010-05-28    作者:孫韶華    來源:經濟參考報
    經國務院批准,2010年5月27日,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與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香港簽署了《〈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補充協議七》(以下簡稱“《〈安排〉補充協議七》”),該協議將於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安排〉補充協議七》在《安排》及其六個補充協議的基礎上,對香港進一步擴大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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