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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5-18 作者:記者 張建松 楊金志/上海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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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17日上午終審裁定:駁回“力拓案”三名被告人王勇、葛民強、劉才魁的上訴,維持原判。 3月29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侵犯商業秘密罪,數罪並罰判處“力拓案”被告人胡士泰有期徒刑十年,並處沒收財産和罰金人民幣100萬元;王勇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沒收財産和罰金人民幣520萬元;葛民強有期徒刑八年,並處沒收財産和罰金人民幣80萬元;劉才魁有期徒刑七年,並處沒收財産和罰金人民幣70萬元;違法所得均予以追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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