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種業亟待打破“亂局”
    2010-05-13    作者:記者 王曉明/吉林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種子法》實施以來,我國種業進入快速發展階段,産業層次實現整體躍升,技術水平不斷提高,産業實力明顯增強,不斷涌現出優良品種,此外法律法規日益健全,管理體制也在逐漸理順。但記者採訪發現,由於准入門檻太低,利潤空間巨大,市場監管有難度,我國種業發展整體呈現多、小、散局面,市場上侵權、套牌、仿製現象屢見不鮮,無序競爭導致行業發展混亂,難以形成核心競爭力,産業整體大而不強。

  准入門檻過低 産業發展混亂

  據農業部統計,目前我國持證種子企業多達7600家左右,註冊資本在3000萬元以上的只有100多家,多數在500萬元左右,與種業發達國家相比,國內種子企業自身積累少,實力普遍較弱。美國約有1100多家種子公司,前20家種子公司幾乎壟斷了全美70%的市場,而我國種業前10強2006年銷售額僅48億元,僅佔當年全國種業銷售額的12.6%,相當於世界種業第一強美國孟山都公司當年銷售額的22%。
  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研究員趙剛分析説,中國種業的聚集程度不高,企業數量眾多,但規模較小,規模最大的年銷售額也只有數億元。2001年先鋒種業和迪卡兩家公司就佔美國種子市場的70%以上,法國前兩大公司佔法國種子市場的50%以上。
  專家認為,中國種業生産整體呈現一種無序、一種混亂,種子平均每年積壓40%-50%,低價傾銷形成惡性競爭局面,鬧到最後誰都不賺錢,陳種子質量差,更加劇了市場混亂。
  中國農業科學院作物科學研究所玉米中心主任、國家玉米産業技術體系首席科學家張世煌説,現在大多數企業都“只買不研”,種子市場“假而不劣”,但侵犯知識産權的現象太多,“犯罪成本太低”。國內90%以上的企業沒有研發能力,即使有研發能力的企業也投入不足。對於已經具備商業化育種基本條件的農作物,大多數企業的研發投入佔銷售額的比例僅為2%-3%。而在種業發達國家,企業則是科研育種的絕對主力,跨國公司一般科研投入佔銷售額的10%左右。

  侵權、仿製成風 大企業難發展

  “一個鄭單958,國內合法的有4家企業在生産銷售,但不合法的至少有40家。”業內專家説,國內種業市場侵權、套牌、仿製現象太嚴重,混亂的市場環境,不公平的市場競爭已經嚴重束縛了一些大企業的發展。
  吉林吉農高新技術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是東北地區最大的種子企業之一,公司董事長陳萬中介紹説,育種方面的維權難度非常大,別人把你的品種拿過去,稍微改動一下改頭換面就成了別的品種,這也是目前市場上種子品種琳瑯滿目的重要原因。
  陳萬中説,我國種子市場放開以後,由於門檻太低、監管不夠,導致行業發展混亂,剽竊、侵權現象屢見不鮮,制約了企業繼續做大做強。他説,十幾年前吉林省一般一個縣只有一兩個種子公司,可目前全省有資質的,註冊資金500萬元以上的就有幾十家,3000萬元以上的二三十家,一些小公司更多,甚至原來有些搞農藥的、收廢品的行外人,只要有錢都可以成立種子公司參與競爭。
  甘肅省種子管理總站站長常宏説,為了防止侵權、假冒等現象,對品牌進行維權保護,他們每年生産開始之前都發布維權公報,公布舉報電話,通過電視廣播進行宣傳,但目前看效果有限。

  “多管齊下”營造健康市場環境

  對於國內種業混亂局面,業內人士建議,應盡快清理不合格企業,整頓種子市場秩序,規範品種管理,完善相關配套規章制度,多管齊下營造産業發展健康的市場環境。
  一是清理不合格企業。專家建議,應進一步嚴把種子市場准入關,尤其是嚴把種子生産許可關,嚴格雜交種子生産單位的資質管理。按照誰發證誰清理的原則,對種子生産經營許可證進行徹底清理。
  二是整頓種子市場秩序。張世煌,國家有關部門除繼續開展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外,還應開展種子市場專項檢查。
  三是規範品種管理。專家建議,各地應加強品種區試和審定管理,規範品種區試對照、地點,嚴格承擔區試任務單位的資質;增加品種真實性檢測內容,確保參試品種與已審定品種有明顯差異。
  四是完善配套規章。針對目前種子生産經營及品種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農業部正着手修訂《農作物種子生産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下一步將嚴格種子市場、品種區試准入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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