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有效監督政府採購存“盲點”
透視南寧兩城區採購污水處理設備事件
    2010-05-11    作者:記者 熊紅明 吳小康/南寧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政府採購缺乏有效制度約束。劉道偉/圖

    2007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下轄的青秀區和西鄉塘區在其鄉鎮衞生院安裝了污水處理設備。然而,在使用時間尚不足三年的今天,一個城區的所有污水處理設備基本“癱瘓”,另一個城區的所有污水處理設備卻運行良好。
  記者調查得知,兩城區的污水處理設備均係政府採購而來。同樣的政府採購標準,為何出現截然不同的結果?記者近日就這一“蹊蹺”現象進行了調查。


  鮮明的對比

  2007年底,青秀區以招標的方式由一家環保公司在青秀區劉圩、南陽、長塘、伶俐4個鄉鎮的衞生院分別安裝了一套污水處理設備。據反映,這些設備自安裝以來,就一直毛病不斷,不能正常運行。
  在青秀區劉圩鎮衞生院污水處理設備間,設備上洩露出黃色的液體。醫院工作人員介紹,那是處理污水所用的鹽酸。因受揮發的鹽酸腐蝕,這個房間內的鐵質物品都銹跡斑斑。這名工作人員介紹,自安裝以來,這套污水處理設備就故障不斷,現已處於停止運行狀態。
  與劉圩鎮衞生院相似,另外三家鄉鎮衞生院的污水處理設備雖經多次維修,卻一直存在泵抽不上水、電控箱失靈、鹽酸腐蝕電氣元件、管線損壞等問題,設備一直不能正常運行。
  負責為這四家衞生院安裝污水處理設備的廣西高易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郭高侶認為這些問題“都是正常現象”,畢竟這些設備已運行有兩年多的時間。“設備要經常用才行,這些衞生院平時都不開設備,只有上面來檢查時才打開,再加上沒有專人看管,所以才會出現這些問題。”郭先生説。

  同在2007年底,南寧市西鄉塘區9家衞生院也各安裝了一套醫療污水處理設備。西鄉塘區衞生局局長段道卿介紹,自2008年投入使用以來,這些污水處理設備一直運行良好,環保部門的監測表明,這些設備的污水處理達標率比較穩定。
  西鄉塘區安吉衞生院一位副院長介紹,污水處理設備運行以來,衞生院一直派專人負責看管。以前也出現過一些小的問題,但負責安裝的公司會及時維修,所以設備一直運行正常。

  同是政府採購結果大不同

  據了解,2007年底,青秀區採購辦為轄區內4家鄉鎮衞生院醫療廢水治理工程項目招標,高易達公司以25.2萬元的價格,獲得4個鄉鎮衞生院醫療廢水處理工程的承建權。
  郭高侶告訴記者,當時自己的公司中標優勢在於較低的成本價格,另外他&&,公司曾為南寧市不少醫療機構安裝過污水處理設備。郭高侶説,以往安裝設備都需要40多天,但由於這些衞生院急於應付上面的檢查,他們“一個月內就把設備安裝好了。”他坦言,設備試運行了半年多才接受驗收,“由於部分收尾工程沒完成,第一次驗收我們沒通過,整修後第二次才通過。”
  郭高侶説,按照協議,通過驗收後青秀區衞生局就要將除質保金外的所有餘額款項予以支付,但青秀區衞生局卻剋扣了這一公司的4.2萬餘元。為此,郭高侶曾多次到衞生局討要工程款。
  青秀區衞生局一位負責人&&,剋扣工程款實屬不得已之舉,衞生部門其實也是“受害者”:一方面是投入了二十多萬元的設備不能運行;另外一方面由於污水處理結果不達標面臨着環保部門的處罰。這位負責人介紹,這些污水處理設備由青秀區採購辦負責招標的“當初我們衞生部門也參加了招標活動,由於不懂相應的技術,就很盲目的上馬了這一項目。”
  青秀區環保局局長劉傑告訴記者,當初青秀區採購辦招標設備時曾向環保局進行過諮詢“我們只對投標公司的技術參數、證件進行了核查,但不負責污水處理項目的具體建設。”劉傑&&,單從標書等證件上的內容作出判斷難免會有偏差“不排除一些公司會在文字上做手腳。”
  西鄉塘區的污水處理設備也是由政府採購辦招標而來。西鄉塘區環保局局長曾瑞華介紹,採購辦當時對城區幾個部門進行了分工:環保局負責對污水處理設備技術把關;衞生局負責對接衞生院污水處理設備建設工作;財政局負責經費預算。
  曾瑞華説,為把好技術關,環保局曾組織技術人員先後到廣西貴港等地對投標的3家公司進行考察,並到這些公司提供過技術和服務的企業工廠實地參觀,最後他們建議政府採購辦選擇南寧的一家環保公司“儘管每套設備花費8萬元的價格不是最低的,但這家公司的性價比卻是最高的,後來採購辦聽從了我們的建議,選擇了這家公司。”

  政府採購亟須長效監督機制

  廣西自治區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專家辦公室的一位負責人説,目前政府採購方式主要採取招投標。招投標是一個複雜的評審過程。在招投標中,因為業主方對細節的要求,以及評審人員專業水平參差不齊等因素,都會對招投標結果産生重要影響,一些比較優秀的投標公司也存在被淘汰的可能“不管怎麼樣,雖然存在缺陷,但招投標仍然是政府採購最可行的方式。”
  曾瑞華介紹,目前,政府採購一般會採取比價競標和綜合競標兩種方式。比價競標一般將價格放在第一位;綜合競標則會考慮價格、技術、信譽和經驗等因素,但一般來説,價格也會成為主要的權重。
  而長期關注政府採購活動的廣西大學商學院副教授王關寧則&&,儘管我國已制定出《政府採購法》等法規,但由於缺乏有效的制度性約束,一些地方政府的採購活動常失於規範,暴露出不少問題。一是決策不夠民主,“一把手説了算”現象往往導致招標項目落到關係戶手中;二是由於參加競標的單位數量有限,競標者很容易進行幕後操作,形成圍標或者串標;三是招標項目驗收把關不嚴,有的自己採購自己驗收,有的甚至由建設單位來組織驗收,這無疑增加了政府採購風險。
  “政府採購招標,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高效,必須有長效的監督機製作支撐。”王關寧説,政府採購往往是內部運作,有關部門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外部監督的缺乏增加了政府採購風險,降低了政府採購的效率。他建議,對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與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的職責進行明確劃分,監管機構不能越位操作,給採購中心工作製造壓力影響採購。此外,還要建立操作制度,強化規範運作,在採購招標中全程公開相關信息,明確採購機構、採購單位、資金管理部門、供應商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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