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企業捐贈費、廣告費可抵稅
2010-04-22 作者:記者 林艷興 來源:經濟參考網
江西省地稅局日前發布《支持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稅收優惠政策和服務措施60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江西省地稅局還&&,個人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應納稅所得額30%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江西省地稅局稱,對符合規定的製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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