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限價房項目建成公務員小區》引網民熱議
    2010-04-22    作者:記者 張小潔/整理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4月20日刊登題為《山西忻州:限價房項目建成公務員小區》的文章,披露山西省忻州市首例限價房被公務員高價倒賣,從中牟利逾五千萬元。該報道引起媒體和網民的廣泛關注。網民怒斥此類事件,責問公權失范為何屢見不鮮。
  當日,忻州市政府即在官網上對該報道予以回應。有網民對其辯解提出質疑,更多網民則要求對此案一查到底,對徇私腐敗幹部嚴懲不貸。

  “官方辯解有點扯”

  20日,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網站上,一行通欄標題異常醒目:“關於對新聞媒體‘山西忻州限價房成公務員小區——市直機關幹部轉手倒賣牟利’報道的情況説明”。文中解釋稱,該小區為商品房項目,為完成限價房建設指標而將其上報為限價房。市政府已要求對這些“商品房”倒賣者發現一戶處理一戶。
  和訊網博主鄭渝川認為官方的辯解“有點扯”。他指出,如果忻州市官方的回應為真,那麼在不享受任何優惠、補貼、照顧的情況下,公務員緣何能以每平方米2318元的價格買到“環境和各方麵條件在忻州市排行第一”“高起點設計,高水平建設”“將成為忻州城區地標式建築群”的房子,又怎能實現如今每套加價的轉手倒賣?從《經濟參考報》記者暗訪轉手倒賣的公務員房主的情況看,後者均持有多套房産,根本不是官方聲稱的“住房緊張”人員。
  作者“陳國琴”在紅網撰文質疑:“如果這真是一件好工程,那麼,忻州市為何在上報山西省建設廳的規劃中,把該項目定性為‘限價商品房’?”博主鄭渝川也犀利指出,該小區項目規劃建設始末,地方主要黨政領導高度關注、親自過問,有關部門負責人還大談“站在講政治的高度,用講穩定的態度、講大局的觀念、講是非的標準,集全局之優勢,舉全局之力量,迎難而上”,這像是一兩個部門擅自“虛報”的做法嗎?

  “‘忻州限價房’加重社會割裂感”

  千龍網刊載作者陸敬平文章稱:“如果這也叫辦實事和民心工程,那麼這樣的工程還是越少越好,因為它肥了機關幹部的腰包,冷了百姓的心。”
  “總有些民生政策,在執行過程中被生生異化;總有些掌權者,借職務之便尋租;總有些本屬自己的權益,被他人無情侵奪。”新浪網博主“然玉”不禁慨嘆,“‘幸運’為何總是垂青權勢的一方。”
  “然玉”提到,借職務之便撈房倒賣的作為,顯然毫無品質可言。其不僅加重了官民之間的割裂感,更讓民眾的現實福祉成為幻象。
  新浪網博主“花玉喜”分析指出,官意任意主導民意,任中央這政策、那法規,地方政府官員就是不理你那一套,在他們的一畝三分地上,把自己的話當憲法。他們或公開掠奪,或打著各種合法旗號聚斂社會財富。國家許多宏觀政策被扭曲變異,造成大量國民財富通過非規範途徑流入權勢者手中。有的地方官員習慣小國為王,一切從自身利益出發,就是不聽中央號令。官員嚴重背離執政為民理念,完全和中央政策唱反調,嚴重威脅社會穩定。

  “鳩佔鵲巢”如何收場

  新浪網博主畢曉哲用“鳩佔鵲巢”形容“忻州限價房”,並諷刺“這個‘公務員鳩’還是很霸道、很牛的‘鳩’。”
  對於這場引起眾怒的鬧劇,網民要求當地市政府追查到底。“忻州市限價房演變為‘惠官’項目,主政官員必須受到嚴肅處理,相關房産必須清退。不然,必將引發無限制的惡意效倣!”博主“花玉喜”&&,“當前,嚴格限制公權力,強化對政府、官員監管,保證改變方向不偏離已是當務之急!”
  《南方都市報》作者“但純”認為,有必要從制度建設上重視公務員撈取限價房的問題。他指出,將這種倒賣行為説成是“不正之風”或者“不誠信”實在是太輕了,這種行為有必要在以後的法律建設中定性為“詐騙公共福利罪”。這樣的事件,如果不上升到違法犯罪的高度,那麼在未來,類似事件必然還會持續不斷地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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