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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限行”措施將從4月12日起延續兩年。本來僅限於奧運期間實行的汽車限行措施,不經意間又延長實施了將近兩年了,如今,政府方面又規定要延續兩年,看來,這一限行還真要無限期地延續下去了。 一如兩年前,北京初始實行限行措施一樣,有關部門根本沒有召開限行聽證會,也沒有通過媒體廣泛討論,更沒有經過人大的表決通過,就匆匆一紙禁令,讓限行措施繼續延續兩年,讓北京“有車一族”再次“被限行”。我們僅僅在媒體上看到,零點調查公司受政府委託,對限行政策進行民意調查的結果---83.6%的受訪者支持限行措施長期執行,其中有車族的支持率為78.2%,無車族的支持率為92%。但是,來自新浪網的一項調查表明,82.9%的受調查者反對尾號限行,贊成的只佔到14%,與有關部門公布的贊成數據竟相差76%。 當初北京為奧運決定限行措施時,就引發了媒體的巨大爭議。有人認為,限行根本就不能實行,無論採取什麼程序都不行。因為,單雙號限行關係到侵犯私人財産,它限制了財産的使用價值,不能通過民主投票方式來解決。我倒沒有這麼絕對,我認為汽車當然是公民的私有財産,同樣,限行就是限制財産的使用價值,但是,私有財産神聖不可侵犯也不是絕對化的,為了公共利益,法律可以對私有財産進行適當限制。但是,這個前提必須是,必須交由全體民眾進行充分討論並且進行立法聽證,必須在人大會上通過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來決定,並且最好是制定相關法律法規。 然而,作出限行的北京相關政府部門的決策之草率卻讓所有的人大跌眼鏡,它不但沒有交由人大來立法,甚至連召集民眾進行聽證和在媒體上廣泛討論的耐心都沒有,就以一紙行政命令作出了限行決定。這種粗暴和無視民意的作法令人震驚,但它有“一切為了奧運”的尚方寶劍。為了奧運,我們忍受了,因為不過就是區區幾個月,總不能説我們小老百姓沒有愛國之心,不懂得顧全大局。不過,奧運結束了,北京有關部門仍然是一聲不哼又延續限行措施,現在又聲稱有多少人支持這一限行措施,準備將限行進行到底。 限行是一項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公共決策,公共決策的&&只有拿到利益各方進行平等博弈的平台上,通過代議機關,獲得大多數人的支持,具有程序上的正義性,才具有合法性。換句話説,公共決策必須在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權、監督權、決策權、參與權”的基礎上,才具有民意基礎,而不是擅自專斷。如果一項公共決策只是由政府部門單方面決定,哪怕它再具有科學性和合理性,再怎麼能減少道路堵塞或者環境污染,政府再怎麼宣稱獲得了多少人的支持,那它也不具有合法性。民眾遵循這一措施,並非是發自內心的認同,而僅僅是懼怕外在的強制而已,這樣的措施既無堅實基礎,更不會長久得到遵循。 如此,限行的措施已經實施了兩年了,奧運的非常時期已經過去了,可以説,限行的壓力已不再像當年一樣急迫,而政府部門也相應具有從容的時間和環境來重新研究和審視限行這一公共決策,為何不將這一公共決策提交公眾討論,提交人大決定,進行立法規定,讓自己的決策具有民意和合法性基礎呢?要知道,讓限行措施重歸程序正義,不僅僅是關係限行本身的問題,更是在考驗我們的政府打造“法治政府”,推進政治民主的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