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試行養老保障委託管理業務
    2009-12-29    作者:記者 陳聖莉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訊 為促進保險業積極參與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推動養老保險專業化發展,保監會28日發布《關於試行養老保障委託管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決定由養老保險公司作為受託人,接受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等團體客戶的委託,為其提供有關養老保障方案設計、賬戶管理、投資管理、待遇支付等服務。
  《通知》規定養老保障委託管理業務應當建立獨立的養老保障委託管理基金,並選擇合格的商業銀行實行第三方託管;但是,養老保險公司可以自己承擔養老保障委託管理業務的賬戶管理、投資管理等工作,也可以選擇壽險公司、保險資産管理公司等其他合格的金融機構承擔相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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