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學藝建議:設專門組織解決“三農”問題
    2009-11-25    作者:記者 楊玉華    來源:經濟參考網
  剛剛於安徽結束的中國農村發展模式研討會暨中國社科院百村調查第工作會議上,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陸學藝指出,“三農”問題的病根在城鄉二元結構,不破這個二元結構,“三農”問題就解決不好,城鄉一體化就實現不了一。這麼多年“三農”問題久治不愈就在於缺乏一個專門組織落實。因此,在新時期,建立一個解決“三農”問題的工作機構很有必要。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的農業、農村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1978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只有134元,2007達到4140元,按可比價格計算,增長6.34倍,年均增長7.1%。陸學藝認為,這樣的長期持續增長,在歷史上是罕見的。這一成績來之不易,意義重大。但相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相對於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快速發展對農業的要求,特別是9億農民在參與改革發展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來看,”三農”問題仍然面臨嚴峻形勢。
  他認為,”三農”問題本質上是個結構問題、體制問題。以2007年為例,在當年的GDP中,一産佔11.3%,二産佔48.6%,三産佔40.1%;但在當年的就業結構中,一産的勞力佔全國總就業人數的40.8%,二産佔26.8%,三産佔39.4%;而在當年的城鄉結構和分配結構中,農村常住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55.1%。從這幾個結構中,可以看到:第一,一産業40.8%的勞動力,只創造了11.3%的增加值,有29.5個百分點的結構差,説明農業勞動生産率太低了。第二,在分配結構中,55.1%的農村常住人口,主要靠分享11.3%的財富生活。
  “農民怎麼能不苦,農村怎麼能不窮?”陸學藝分析,出現這種局面,不是因為農民不好好幹,也不是農民不能幹好,而是因為在城鄉體制下,使他們的生産資料太少,他們想幹也不能幹。因此現在的城鄉結構、經濟社會結構既不平衡也不合理,不改變這個結構,不減少農民,農民就富不起來,”三農”問題也就解決不了。
  陸學藝指出,農村改革發展的前景是實現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方針。他認為,當前要做到統籌城鄉,首先,各級地方黨委和政府要改變觀念,真正按照統籌兼顧的原則,進行宏觀調控,改變過去重(城市)一頭,輕(農村)一頭,乃至挖一頭(農村),補一頭(城市)的做法。其次,必須對現行的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的城鄉分治的體制機制進行改革。如戶口制度、土地制度、財政金融體制、教育醫療體制、社會保障體制等方面進行改革。“這些改革,每一項都涉及全局,單靠農業、農村方面的力量是改不動的,而必須由黨和國家,各級黨委、政府統籌安排來進行。”
  最後,要實現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任務,必須在組織上落實。“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幾乎每年召開農村工作會議,已經先後發了11個中央一號文件。但為什麼‘三農’問題仍然是層出不窮、屢解不決、久治不愈呢?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中央關於解決‘三農’問題的這些正確的方針、政策,還沒有在組織上落實。所以,在新時期,建一個為黨中央解決好‘三農’問題的工作機構,從組織上落實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的改革和發展這個重大戰略任務,就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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