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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為理順管採部門的職能
從今年1月起,江西省政府採購中心更名為省財政績效評估中心,所承擔的省級政府集中採購業務劃轉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組織實施,集中採購部門實行市場化管理,與管理部門徹底分開,財政部門政府採購工作全面轉到履行監督管理職責上來。一年來的實踐證明,這項政府採購“管採分離”改革取得了成功,管採部門職能的理順,有力推進了政府採購規範化建設。
江西省政府採購中心2001年成立,在推動省本級政府集中採購工作方面取得了較大的成績,節約了財政資金,規範了省本級行政事業單位採購行為。但隨着政府採購規模的日益擴大,2007年省政府採購中心集中採購的貨物、服務為2.08億元(不含協議採購、定點採購額)只佔省本級集中採購量15.49億元的13.47%,省政府採購中心在省級政府集中採購中的作用逐漸降低。
據江西省財政廳政府採購辦副主任歐陽青波介紹,負責採購工作的江西省政府採購中心設置在省財政廳,而負責政府採購監管工作的政府採購辦也設在省財政廳。這樣,在具體的執行操作過程中,就存在着以下幾方面的弊端。一是,財政部門既是裁判又是運動員,在制度設置上難以保障政府採購的公平、公正,與《政府採購法》不相符合。其二,從近幾年來的執行情況看,省政府採購中心設立在財政部門,導致採購人將政府採購工作中存在的採購時間長、質量差、價格高等問題都歸結於財政部門,財政部門的監管職能在政府採購過程中反而顯得不夠重要,財政部門在政府採購過程中的管理監督職能得不到充分發揮,財政部門在管理監督上的權威難以樹立。外界誤認為省採購中心職能範圍很大,省財政廳不願意分離等問題,儘管盡力解釋但收效甚微。每次政府採購工作的檢查,如治理政府採購領域商業賄賂、政府採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等等,採購中心一直是治理重點對象和檢查的重點對象,如果省採購中心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出什麼問題,將直接影響省財政廳形象。
為此,江西省財政廳去年8月專門向省政府行文請示,建議將省政府採購中心的招標職能完全推向市場化,由經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認定資質的代理機構實施政府採購項目招標採購活動,讓政府採購招標市場形成競爭的環境,各採購代理機構在採購招標的質量、服務、信譽、價格,程序規範,質疑答覆進行競爭,加強管理,形成優勝劣汰機制,從而理順了財政部門在政府採購工作中的職能。
“原先政府採購中心的工作不會和採購辦協商,更不可能受採購辦監管,而是直接找領導,因為政府採購中心和政府採購辦是平級單位,那時領導才是裁判員;現在管採分離後,政府採購辦找回了裁判員的角色,可以真正行使監督管理權利”。歐陽青波説,採管分離後,政府採購辦擁有更完全的監督權利,而不會礙於原先與政府採購中心為同級單位不好處罰。雖然沒有什麼具體數據和事例體現採管分離的好處,但在行使監督權利方面工作人員確實感覺方便多了。管採分離一年來,江西全省的政府採購工作在更加規範的軌道上運行,在部門設置上保證了政府採購工作的公平、公正、平等,社會上的中介機構如果有任何問題,他們都能以政府採購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