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王欣
攝 |
“積極推進政府採購電子化建設高層研討會”近日在江蘇省揚州市舉行。政府採購電子化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各自為政、重復建設問題引起了與會代表的極大關注和憂慮,他們呼籲,作為政府採購監管部門的財政部門應當牽頭推進這項工作,做到統一規劃、統一標準和統一建設,減少低水平重復開發和浪費。
這次研討會是由經濟參考報和江蘇省政府採購中心聯合主辦的,30多位代表均來自政府集中採購一線,包括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外交部、文化部政府採購辦,江蘇、安徽、福建、山東、上海、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雲南、浙江等省市區政府採購中心。英特爾、惠普、愛國者公司作為技術及産品供應商,也派人現場介紹和演示了新技術、新産品。
王欣攝
電子化是政府採購制度健康發展的方向
我國政府採購工作於1999年正式起步,隨着政府採購法於2003年的實施,在各級部門的大力倡導下,政府採購電子化建設逐步邁上科學快速健康發展的軌道。
安徽省政府採購中心主任姜毅介紹,他們自2001年即開始電子化建設,首先開發了管理系統,實現了電子化辦公。去年又開始建設網站,並於今年年初正式使用,實現了所有採購信息網上發布,協議供貨、專家抽取也在網上完成。他覺得,電子化建設的最大動因是隨着採購量的逐年增加,完全手工操作費時費力,既無法滿足採購人對採購效率的要求,又無法滿足供應商對公開透明採購的要求,自身的工作量也大。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信息服務處副處長吳菱介紹,他們於2004年即開通了網站,目前信息發布、協議供貨、網上訂購、定點採購、網上競價、小額採購都可在網上進行,現在正在試行網上電子招投標。中心的採購業務70%都在網上跑,有的全流程,有的半流程。電子化採購提高了採購效率,避免了因手工操作引起的誤會和紛爭。目前他們的系統正在升級換代。
代表們都認為,實行電子化政府採購是推進政府採購制度改革健康、可持續發展的方向和根本出路。一是電子化不僅可以滿足政府採購公開、透明的需要,而且可以讓與採購活動有關的各方當事人在同一網絡平台上操作,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符合廉政建設的要求。二是提高採購效率,減少採購成本,有效解決目前“一單一採”難以形成規模的問題。三是有助於推進政府採購的規範化和標準化,是從根本上改變政府採購不良形象,提高政府採購信譽,完善政府採購誠信體系建設的一項行之有效的手段。江蘇省政府採購中心主任顧岳良認為,未來10年將是政府採購電子化建設突飛猛進的時期。
電子化平台相對落後的現狀亟待改變
儘管政府採購電子化建設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代表們仍清醒地看到,我國的政府採購電子化平台仍然相對落後,亟待改變。
一是制度建設和標準建設落後。我國至今未&&一部指導政府採購電子化的相關法律、法規,也沒有頒佈相關政府採購電子化系統建設和應用方面的國家標準。雖然個別法規涉及了政府採購電子化,但相對滯後,科學性、可操作性差。各部門、各地區在摸索中前進,走了不少彎路,存在一些風險。
二是信息化規劃滯後,共享協調困難。各部門、各地區信息化發展良莠不齊、階段不一,信息共享機制不暢,數字認證機構不能互通互認,信息孤島嚴重等問題已經成為目前阻礙我國電子化招投標發展的較大障礙。
三是指導原則不明,需要分析不清。目前,許多部門、專家和供應商等都在呼籲建設全國統一的政府採購電子化平台,但卻缺乏統一指導,其定位、目標和職責尚不清楚。
四是低水平重復建設。目前各地進行政府採購電子化建設的熱情都很高,都在建自己的網絡和網站,存在重復投資和資源閒置問題。
電子化平台應當統一標準統一建設
研討會上,代表們針對政府採購電子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分析研究,出謀劃策,提出了許多建設性的意見和思路。
湖南省政府採購中心主任鄧東亮提出,應當首先統一認識問題,搞清楚電子化到底是什麼。在當前受到各種外部因素制約的條件下,採購中心應當重點建設操作平台,財政部門建設監管平台。
吳菱提到,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目前正在試運行的招投標系統不是特別好用,加大了工作人員和供應商的工作量,推廣不開,因此電子化建設應當盡量做到功能簡化。她的想法正好和姜毅提出的簡便易用的電子化平台的開發原則相契合。
江蘇省政府採購中心副主任龔雲峰認為有關部門對電子化建設“雷聲大,雨點小”,沒有具體的規劃,導致各部門、各地區各自為政,搞出的東西因沒有統一的標準,一些做法跟財政部門的規定不吻合,很多經不起法律推敲。他覺得目前電子化建設應立足於自身的實際,作為採購中心,重點就是要提高採購效率。
湖北省政府採購中心主任饒建國並不諱言他們電子化建設的落後狀況,因為拿不準,他們還處在研究、觀望態勢。
外交部政府採購辦副處長丁玥認為各地都同時開發電子化平台是一個浪費,應該建立一個全國統一的採購平台,不能一個地方搞一套。
對統一的政府採購電子化平台的建設,代表們一致認為,應由財政部門牽頭推進,做到統一規劃、統一標準和統一建設,減少低水平重復開發工作和浪費,實現不同部門在同一平台上運轉。電子化採購平台建設應本着由國家投入、共同參與、集中處理、共同管理的原則,應用平台應是既具有公共性、共享性、標準性的資源平台,同時又能支持特殊需求的個性化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