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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22 作者:記者 王雲 實習記者 吳黎華 王婧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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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常務副理事長鄭新立日前&&,應強化地方政府在穩定城市住房價格上的責任。 鄭新立是在主題為“如何保持擴大內需政策的可持續性”的第四期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每月談”上做出如上&&的。他&&,目前大多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都高度依賴土地出讓,為了保證地方財政,一些地方政府把土地出讓價格抬得很高,造成房屋成本高企;另一方面,由於能帶來財政收入,一些地方政府樂見房地産市場的高速發展,在居民住宅價格高漲的同時,應該卻沒有主動採取各種調控措施來抑制房價的非理性增長。 鄭新立在這次活動中還指出,居民消費率過低是目前國民經濟中很不協調的重大比例關係,必須採取重大措施,提高居民收入在GDP中的比重和居民消費率。鄭新立建議,調整收入分配結構,要着力提高中低收入者特別是農民的收入。通過預算,稅收等調節杠桿在初次分配中提高勞動報酬比重,降低資本所得比重;在再分配中,提高居民收入比重,降低國家收入比重,要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將國有企業利潤的一定比例用於社保基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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