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三成被挪用支農資金仍未歸還
    2009-08-24    記者:張曉松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北京電 審計署23日發布的2009年第11號審計結果公告顯示,河南等10個省、區、市財政支農資金審計調查發現違規問題整改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但截至今年5月底,仍有約15%的違規資金未整改,30%被挪用於建房買車的違規資金未歸還。
    2008年,審計署對河南、甘肅、山西、黑龍江、江蘇、湖南、福建、陜西、內蒙古和重慶10個省、區、市2006年至2007年財政支農資金管理使用以及相關涉農政策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審計調查發現上述地方有關部門和單位違規使用支農資金26.93億元,其中5837.4萬元用於建房買車。近期,審計署對違規使用支農資金問題的整改結果進行了跟蹤調查。
    調查結果顯示,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等部門和10個省、區、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採取有效措施,督促相關單位進行整改。對於此次審計調查查出的違規問題,大部分單位已整改落實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
    據統計,截至今年5月底,各地已整改違規資金22.86億元,約佔審計調查發現違規資金總額的85%。10個省、區、市被擠佔挪用的財政支農資金已歸還原渠道7.53億元。其中,歸還被挪用於建房買車的財政支農資金4084.93萬元,約佔被挪用於建房買車違規資金總額的70%,其餘挪用於建房買車的違規問題正在整改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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