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正式實施 看病貴有望緩解
    2009-08-19    記者:陳偉 實習生:江瑋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訊  18日,衞生部、國家發改委等9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啟動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建設工作。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近期五項重點工作之一。
    “看病貴一直是一個頑疾。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會保障老百姓用到質量可靠,價格實惠的藥物,讓百姓用得上、用得起、信得過。這實際是在用國家信譽來保障百姓的用藥安全。”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教授李玲説。
    所謂“基本藥物”,是適應基本醫療衞生需求,劑型適宜,價格合理,能夠保障供應,公眾可公平獲得的藥品。
    《意見》稱,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其它各類醫療機構也要將基本藥物作為首選藥物並達到一定的使用比例。
    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對基本藥物的遴選、生産、流通、使用、定價、報銷、監測評價等環節實施有效管理的制度,它與公共衞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體系相銜接。
    國家發改委&&,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保證基本藥物足量供應和合理使用,有利於保障群眾基本用藥權益,轉變“以藥補醫”機制,也有利於促進藥品生産流通企業資源優化整合。
    李玲指出,從生産環節看,藥品明顯不同於其他産品,其成本主要在研發和生産設備上,國家建立基本藥物制度後,規定藥品的生産量就會大增,這樣就有利於促使藥品價格下降,從而緩解老百姓的用藥負擔。
    《意見》提出,患者憑處方可以到零售藥店購買基本藥物,而且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藥品保障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於非基本藥物。
    國家發改委稱,基本藥物將全部納入政府定價範圍。基本藥物定價,既考慮企業有合理的利潤空間,鼓勵企業生産基本藥物,同時也要切實降低基本藥物價格。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的縣(市、區),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衞生機構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實行零差率銷售。
    “以前醫院被允許在藥品進價的基礎上加價15%,所以醫院更願意開貴的藥,現在基本藥物制度規定‘零差率’,即基本藥物不允許再加價,這樣的話,藥品價格虛高的問題就有望得到有效解決。”李玲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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