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國企負責人薪酬遵循五原則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2009-08-05    記者:杜宇 徐博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北京電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4日&&,規範國企負責人薪酬將遵循五個原則。
    胡曉義是在此間舉行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作出上述&&的。
    據胡曉義介紹,這五個原則是:第一,市場調節和政府監管相結合,不能錯位;第二,激勵功能和約束機制相統一,不能偏廢;第三,短期的激勵和長期的激勵相兼顧,不能近視;第四,高管人員的薪酬增長和職工工資的增長相協調,不能懸殊;第五,完善薪酬制度與規範補充保險、職務消費等相配套,不能單一。
    胡曉義説,規範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具體的工作步驟是先規範中央企業高管人員的薪酬,然後再指導地方政府來規範地方國有企業高管人員的薪酬。現在這個文件已經基本完成了起草工作,將於近期發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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