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部門:終止非全日制用工可不付補償
2009-08-05 記者:鄒蘭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天津電 暑期裏,不少大中專學生都會到一些單位從事非全日制工作。勞動保障部門提示,非全日制用工雙方中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人士説,《勞動合同法》對非全日制用工有明確定義,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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