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業務檔案管理規定9月施行
2009-07-30 記者:杜宇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訊 記者29日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獲悉,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檔案局制定的《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規定(試行)》9月1日起施行,旨在規範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維護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真實、完整和安全,發揮檔案的服務作用。
《規定》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為參保單位和參保個人提供檔案信息查詢服務。未經鑒定和批准,不得銷毀任何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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