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條例具有積極意義
    2009-07-23    本報記者:徐蓉蓉 方燁 實習生:唐曉媛 袁潔媚    來源:經濟參考報
  一旦“流動攤販可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政策落實,中國個體勞動者協會將面臨在以千萬計的新群體中開展工作。
  中國個體勞動者協會副秘書長劉莉莉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個體工商戶條例(徵求意見稿)》中有關流動攤販可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規定,對於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規範個體工商戶的行為具有積極意義。
  個體勞動者協會現在還沒有開始吸收穫得個體工商戶登記的流動攤販的準備工作。劉莉莉説,如果《條例》正式頒佈確定流動攤販可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勞動者協會將出於團結教育目的,本着自願的原則,發展這些個體工商戶加入協會。
  《條例》徵求意見稿規定,個體勞動者協會是個體工商戶組成的社會團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指導下,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自律,促進個體經濟的發展。個體工商戶自願加入個體勞動者協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要求個體工商戶加入個體勞動者協會並繳納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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