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統一食品國家標準
    2009-06-01    記者:劉奕湛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訊 6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應當對現行的食用農産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衞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和有關食品的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的標准予以整合,統一公布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安全法還規定:制定食品安全標準,應當以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為宗旨,做到科學合理、安全可靠。食品安全標準是強制執行的標準。除食品安全標準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強制性標準。 
  同時法律規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公布前,食品生産經營者應當按照現行食用農産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衞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和有關食品的行業標準生産經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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