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最長出讓年限為50年
2009-04-03 記者:鄭瑋娜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三亞電 記者從三亞市政府獲悉,三亞日前&&了《三亞市農業開發用地管理暫行規定》,其中明確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最長出讓年限為50年。
據介紹,按照三亞農業開發用地管理規定,土地流轉用於農業開發的,必須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法律規定的方式進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長年限為50年,對外承包最長年限為30年,土地流轉期限不得超過農戶承包的剩餘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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