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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20 記者:李佳鵬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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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我國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欠下了‘環境債務’,把當代和後代所應享有的環境福利進行了較大程度透支。在國際金融危機的形勢下,環保工作除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外,還應以環境監管促經濟轉型。”這是環境保護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19日在中國國際節能減排與社會責任高峰論壇上做出上述&&的。 夏光説,當前宏觀經濟形勢對環境的影響可以從正反兩個方面來加以分析,從正面來看,受金融危機影響,很多企業停産、歇業或關閉,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污染排放。同時,國家擴大內需的經濟刺激計劃中,有相當一部分投資是投向生態環境建設和環保能力建設的,這會使很多地方的環境基礎設施和環保能力上一個&階,這對控制環境污染和恢復生態功能是有利的。
從負面來看,金融危機使很多企業流動資金缺乏,無錢投入污染治理,可能會使企業污染減排更加困難。同時,隨着國家經濟刺激計劃的實施,一些原來停産或歇業的落後産能可能恢復生産,形成污染反彈。上述正反兩個趨勢,究竟誰強誰弱,可能各地情況不同。 夏光&&,我們可以對經濟恢復抱有很強的信心,但在恢復過程中,由於經濟增長方式難以很快改善,“兩高一資”産業延續運行,被市場周期性波動所淘汰的落後産業可能在欠發達地區“克隆”再生,今後還可能出現“未批先建”、“拉鋸戰”或重復建設等問題,因此應該把困難估計得更加充分一些。 夏光指出,缺少環保要求的經濟一定是一種粗放落後的經濟,而粗放落後的經濟是缺乏競爭力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是資本的逐利動機衍生出來的後果,僅僅依靠資本、企業的自覺行為很難糾正,必須有強有力的外部約束。金融危機的教訓告訴我們,必須加強對經濟活動的環境監管,這樣做既可以降低環境風險,也可以降低經濟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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