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策措施 降低農民對土地的生存依賴性
    2009-02-17    本報記者:董學清    來源:經濟參考報
  山東農村一些基層幹部群眾認為,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新形勢下促進規模經營、建設現代農業、發展農村經濟的客觀要求。為此,他們提出如下政策建議。
  第一, 發揮政府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的引導作用。各級政府要強化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的職能,加強農村經營隊伍建設,承擔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指導、服務、管理的職責,確保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健康有序進行。應出臺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配套法規,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同時,制訂農村土地利用與流轉的長遠規劃,做好土地的集中連片和整理工作,依法規范管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
  第二, 完善政策,為農民自願參與土地流轉創造條件。加大宣傳力度,讓農民了解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政策及相關程式。建立和完善農村就業、養老保險、合作醫療等社會保障體係,降低農民對土地的生存依賴性。積極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引導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進行合作生産,支援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接和連片開發經營農民流轉的土地。大力發展農村二、三産業,加快轉移農村富余勞動力。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推進農業産業化經營,為農民自願參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創造條件。
  第三, 制訂鼓勵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政策措施。一是進一步明確土地權屬,確權到戶,盡快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發放到戶,支援農民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二是設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專項資金,推動土地適度規模經營。青島市已出臺文件,對轉讓土地經營權的農戶,按照每畝5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三是鼓勵工商企業投資從事産前、産後和“四荒”資源開發,採取公司+合作社+農戶和訂單農業的方式,帶動農戶發展産業化經營。四是金融機構要在符合信貸政策的前提下,為參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經營大戶提供積極的信貸支援。
  第四, 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機制。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有形市場,即按一定的行政區域設立土地承包經營權交易場所,以此為載體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充分發揮縣、鄉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的組織協調作用,統一制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示范文本,明確流轉的形式、數量、年限及雙方權利、責任、義務等,確保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范運作。同時,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糾紛調節機制,依法調處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出現的爭議與糾紛。在鄉鎮、街辦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各村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臺賬,積極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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