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洪澤縣:土地流轉,晚流轉不如早流轉
    2009-02-17    本報記者:包永輝    來源:經濟參考報
  記者日前在江蘇省洪澤縣採訪土地流轉工作時,三河鎮黨委書記謝建東見到記者就説:“農民對土地流轉的熱情超出了我們的想像!”
  謝建東介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開過不久,江蘇省洪澤縣三河鎮聯堡村支部書記趙建東就三番五次地找到他,要求繼將村南的一片土地流轉出去之後,再把村北的一片土地流轉出去。“在三河鎮像聯堡村村民這樣積極要求土地流轉的農民並非個別現象,有不少農民認為晚流轉不如早流轉,早流轉不如現在就流轉。”
  三河鎮現有2.3萬人、4萬畝耕地,是一個傳統的農區。去年年初,洪澤縣得知南京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同仁堂藥業有限公司要在江蘇建設最大的中藥材種植、生産基地後,縣委書記王興堯親自帶隊找到府來,要求與兩家藥業公司開展合作,建設洪澤湖健康産業園。
  洪澤縣與醫藥公司簽訂的合作協議規定,健康産業園整個項目面積2.5萬畝,去年一次性流轉5100畝,作為核心啟動區,今年計劃再擴大規模流轉8000畝。據有關部門介紹,這也是江蘇單宗一次流轉規模最大的。在流轉過程中,考慮到土地二輪承包還有20年到期以及物價上漲等因素影響,企業與農戶簽訂的合作期確定為20年,每五年為一個價格調整段,如果土地權屬長久不變,這種合作關係就可以延續下去。在土地流轉的第一個五年,農民每畝每年可獲租金500元。
  雖説涉及到土地流轉的農民都在合作意向書上簽了字,但等到真要進行土地流轉時,少數農民還是出現了反覆。他們擔心,公司如果垮了,農民拿不到錢怎麼辦?當被告之公司垮了,政府垮不了也跑不了時,他們又擔心,政府是垮不了,可如果換了領導怎麼辦?為了打消農民的顧慮,鎮黨委、政府又多次耐心地作農民的工作,雖然土地流轉了,但土地的性質沒有變,農民的使用權沒有變,即使出現意外,完全可以收回自己的經營權,這在合同條款中作了明確規定。到目前,三河鎮下轄的四壩村、聯堡村、塘西村共有784戶農民,向醫藥公司出租了5036畝責任田和980畝林地。
  建設洪澤湖健康産業園,農民迅速實現了由一個收入向多個收入轉變的飛躍。據測算,三河鎮土地流轉前,一畝地一年的純收益不超過800元,而土地流轉後,當年每畝純收入就可達五六千元,是流轉前的數倍。從收入構成看,主要是三部分:
  一是土地直接收益。在土地流轉的第一年,農民每畝每年可獲租金500元,而且是到時候就拿。以後隨著物價上漲,每五年還可以以調整一次租金。
  二是就地務工收入。土地流轉後,中老年人和婦女也有了用武之地,被醫藥企業雇傭種植、管理中藥材。醫藥公司雖是季節性臨時用工較多,但每人平均每年可領工資4000多元。去年5月至9月的用工高峰時,有400多農民在基地做工,其中50至65歲的老人佔70%,共發放工資124萬元。聯堡村村民李基華是一個年近80歲的老太太,從5月到10月間,因參與種植、管理中藥材共得工資3000多元,十分滿意。
  三是外出打工收入。土地被租用後,農村青壯年勞力可以毫無牽挂地到外地打工。目前,三河鎮有六個組的110戶農民將土地全部流轉了出去,到外地打工。
  土地流轉後,企業成了市場經營的主體,引發了經營模式的徹底改變和經營檔次的迅速提升,大大提高了農業現代化的水準。縣委書記王興堯説,在農業發展模式上,過去普遍採取“公司十農戶”的經營方式。這種方式雙方利益聯結不緊密,産品品質、農民利益、生態安全都難以保證,特別是“三鹿”奶粉事件發生後,更暴露了這種模式的嚴重弊端。現在健康産業園實行的是“公司十合作社十基地”的模式,它有兩大好處:
  一是品質安全得到了保證。由于生産經營的主體發生了變化,生産種植基地完全由企業經營管理,從種到收、從種子到施肥、從勞動到技術,全部由企業一手掌控,農民只是被雇做工。這樣,過去“公司十農戶”屢屢發生的種種品質問題得到了根本解決,産品品質和安全有了可靠的保證。
  二是農民的弱勢地位得到了改變。土地流轉後,農民以土地作股,加入合作社,合作負責與企業打交道,這樣既減少了企業面對千家萬戶的麻煩,又改變了農民的弱勢地位,不僅收益有了保障,而且可以沒有後顧之憂地放手務工創業。
  更重要的是,實行土地流轉後,三河鎮的農業迅速實現了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變。由于參與健康園土地流轉的農民切切實實地嘗到了甜頭,吸引周邊的農民也紛紛要求進行土地流轉。對此,洪澤縣委書記王興堯認為,在群眾積極性高漲的情況下,縣委、縣政府必須保持一份清醒的頭腦,循序漸進,切不可操之過急。他認為,當前土地流轉的最大風險是醫藥公司的經營出現大的問題,如此則農民的利益難以保證,土地流轉的最大難點,是如何協調公司、集體與農戶之間的利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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