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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1-23 記者:朱峰 楊守勇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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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石家莊1月22日電
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22日對三鹿問題奶粉系列刑事案件中的數名被告人做出一審判決,其中原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被判處無期徒刑。 被告人張玉軍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死刑。被告人張彥章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被告人高俊傑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被告人薛建忠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被告人張彥軍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肖玉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被告人耿金平犯生産、銷售有毒食品罪,被判處死刑。被告人耿金珠犯生産、銷售有毒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被告單位石家莊市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犯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被判處罰金4937萬餘元。被告人、原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犯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處罰金2000多萬元。被告人、原三鹿集團高管王玉良犯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原三鹿集團高管杭志奇犯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被告人、原三鹿集團高管吳聚生犯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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