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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1-21 記者:沈翀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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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武漢1月20日電
武漢市公安局日前就外來人員極為關注的“武漢市購房入戶新政”發布細則,規定外地人在中心城區購買新房,總房價超過50萬元,可落戶該市。 細則規定在城區購買二手房、單位集資建設住房、經濟適用房和其他非住宅房不能入戶,只有合法購買用於住宅並經市、區土地資源和房産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的首次交易商品房方可得到武漢市戶口。 購房入戶政策將中心城區和遠城區分為兩個不同類別。在中心城區購買住房面積不小於100平方米和總價不低於50萬元,可在住房地申辦武漢市非農業戶口。在遠城區購買住房面積不小於90平方米和總價不低於30萬元的,可在住房地申辦武漢市非農業戶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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