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下發規定:企業裁員20人以上必須備案
2009-01-15 記者:馬揚 來源:經濟參考報
新華社長春1月14日電 吉林省長春市日前下發規定明確提出,鼓勵企業不裁員、少裁員。企業一次裁員20人以上或不足20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用人單位須向同級勞動保障部門備案後方可實施。
2009年,長春將進一步加大就業安置、就業培訓和對就業困難人員幫扶力度,全市將新開發就業崗位12萬個,城鎮新增就業12.2萬人,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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