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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15 記者:岳德亮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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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杭州12月14日電
為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杭州市財政局、市經委、市金融辦日前決定,從2009年起,市財政每年在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資金,專項用於對杭州市擔保機構的風險補償。 杭州市財政局等指出,符合條件的擔保機構在法律法規許可的條件下,為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小企業和個體經營者提供非消費性融資擔保業務以及為經市政府批准的中小企業債權基金、創業投資企業等提供融資擔保業務的均納入補償範圍,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擔保機構為高污染、高耗能企業或項目提供的擔保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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