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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中國經濟的衝擊,最近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兩年內投資四萬億元刺激經濟增長。政府財政性資金支出中將有很大一部分屬於政府採購的範疇,這無疑給政府採購帶來巨大挑戰。 在近日中央財經大學舉辦的“2008公共採購論壇”上,政府採購如何應對這一挑戰成為各方專家的熱議焦點。與會人士&&,只有健全相關法律,並切實加強政府採購過程中的效率和透明度,才能促進這筆鉅額的財政支出真正能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鉅額資金“突如其來”
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當前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十項措施。實際上,這四萬億資金的巨大部分都將投向“硬體設施”,如:廉租房建設和危房改造、農村沼氣和飲水安全工程;城市、農村電網建設和改造;水利工程建設,灌區節水改造,公路鐵路及機場建設、學校建設和校舍改造,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防護林和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建設,節能減排工程建設,支持高技術産業化建設等。 隨着國家保增長計劃的出爐,各地紛紛推出配套舉措,爭擠“四萬億”列車,四萬億投資計劃已經被地方政府的熱情放大到約18萬億元。記者了解到,江蘇省財政支持資金100億元已全部落實到位,3000億元政府主導性投資項目正在分批落實,並初步推出了從現在起到2009年即將實施的總投資6000多億元的一批重大産業項目。上海的5000億元投資中,將有部分用於改善市民出行的交通項目。與此同時,不少地區還在追加投資。 “這四萬億資金無論是與我國2007年24.66萬億的國內生産總值、5.13萬億元的財政收入,還是4.96億元的財政支出相比都是一個很可觀的數字,”在2008公共採購論壇上,一位與會專家告訴記者。他指出,由於這筆資金投向的硬體建設大部分是財政部2008年3月向全國人大提交的《200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中沒有考慮到的,因此,如何把好事辦好成為擺在政府面前的一項嚴峻課題。江蘇省採購處處長吳曉明也對記者説,“如此巨大的資金對於各級政府採購來説都是一個機會,但是如果做不好的話就會出現比平時更多的問題,這是各級政府採購部門都要仔細思考的問題。”
《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是明年立法重點
“兩法之間的理不順的關係給我們的實際工作造成了諸多不便”,吳曉明説。她所説的兩法正是《招標投標法》與《政府採購法》。當前,這兩法在政府採購領域並行,但它們的解釋監督權又屬於不同的部門,這給採購人的採購實踐和投標人的質疑投訴帶來了巨大的困惑和困難。“另外,有的相關部門還&&了諸多關於採購的部門規章,同時各省市甚至縣也都&&了與採購相關的管理規定和管理辦法。這些規章辦法中不乏和《招標投標法》以及《政府採購法》不一致的地方,相互之間存在的矛盾和衝突,經常會讓採購各方無法適從。”一位從事政府採購多年的專家在會議間歇告訴記者。他同時指出,一些應急採購的招標管理目前也處於真空,根本無法可依。 “政府採購法律體系要盡快完善。”國家發改委法規司張治峰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首先要做好《政府採購法》和《招標投標法》的協調工作,當前階段的重點工作是盡快&&《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同時,修訂和完善《預算法》、《合同法》、《建築法》等法律中與政府採購相關的內容。”他同時透露,目前發改委已與財政部就如何理順兩法,防止兩法打架的難題上積極交換意見,爭取在明年推出新的實施條例。 一些專家同時建議,長遠來看,可以推進《招標投標法》作為《政府採購法》的子法,將工程採購納入政府採購體系,並將各部門和各地區已經&&的關於工程採購的法律法規制度進行梳理和修訂,避免相互間的矛盾和重復,盡快形成全國統一規範的政府採購法律制度體系。
亟須解決地方政府採購機構設置不規範問題
目前,我國政府採購部門設置不規範,甚至違規操作在很多地方比比皆是。財政部條法司司長楊敏在論壇發言時指出,目前各地設立的集中採購機構的隸屬關係五花八門,人員屬性多種多樣,職能定位模糊不清。同時,一些中介機構也存在多頭管理,過度膨脹,良莠不齊,惡性競爭的情況,不規範招標、虛假招標、違標串標等行為屢禁不止。根據建設部統計,截至2007年5月31日,僅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就達4802家,此外還有商務部管理的機電設備招標代理機構,發改委認定的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財政部認定的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等。 “在政府採購機構能力建設上,首先要真正實現採購和監管職能的分離,”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曹富國&&。他説,要統一集中採購機構的設置和隸屬關係,嚴格按照《政府採購法》中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設置集中採購機構的規定,將集中機構和財政部門脫鉤,由本級人民政府作為事業法人參照公務員直接管理,其人員和業務經費由本級財政集中補貼,並加強對其業務指導和統一協調,“可以考慮上一級集中採購部門向下一級集中採購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的職能,逐步形成全國統一規範的採購模式。”曹富國説。他同時指出,此外還要理順社會中介機構的管理,面對與社會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認定實行統一管理,規範招標代理行為,強化動態監管,加強招標代理行業的信用體系建設,提升採購人員的綜合素質。 而曾經參與制訂《招標投標法》的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鄭新立告訴記者,要加強資金監管,首先要紮實做好資金效能的監督,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把問題解決在事前,事中,同時要開展重點監督檢查,突出重點,點面結合,條塊結合有步驟有計劃的實施監管工作,確保監管工作的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另外,要注重加強財政部門內部以及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的協調配合,發揮監管合理,建立聯動監督機制,將採購過程陽關化,資金使用情況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並接受社會監督,建立必要的舉報獎勵性制度,保證採購的高度透明,充分調動公眾監督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