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心社: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須規範有序流轉
    2008-11-14    記者:王立彬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新華社北京11月13日電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鹿心社13日在此間&&,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必須規範有序流轉,防止對集體土地的盲目佔用,損害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目標。
  鹿心社説,規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要強調幾點。第一,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必須符合土地總體利用規劃,不符合規劃的土地不能流轉。第二,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土地本身必須是經過依法批准或者依法取得的,違法用地不能流轉。第三,如果在流轉中要把農用地變成建設用地,必須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第四,依法或允許轉讓的集體建設用地,必須按一定程序報縣以上國土資源部門批准。與此同時,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要採取公開方式,放到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當中交易轉讓,以便於社會各方面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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