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産品進入歐盟市場須認真對待“認證關”
    2008-09-24    記者:郇公弟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漢堡電 “中國産品進入德國和歐盟市場,應當注意利用認證機構的作用。由權威機構頒發的認證不僅代表了産品的安全性和質量,同時也具有很強的市場營銷作用。”德國南德認證(Tuev Sued)資深認證評估師赫斯特尼索布斯基(Horst Niesobski)日前在此間&&。
  尼索布斯基是在22日漢堡商會舉辦的“第十五屆漢堡中資企業資訊論壇”上作此發言的。他的專題報告介紹了歐盟及德國的主要認證法規,産品認證的主要範圍,及企業的相關義務等內容。
  尼索布斯基介紹了德國某調查機構最近所做的一次街頭隨機調查,在接受訪問的2500名德國人中,有近60%的人&&他們會注意查看商品包裝上是否有相關認證標誌,並僅購買有相關標誌的産品,甚至有15%的人回答願意為具有認證標誌的産品多付至少10%的價格,“可見這些認證還具有巨大的市場營銷效果。”他介紹道,歐洲和德國認證機構並非官方的安全質量監管部門,一般屬於非官方的民間機構。它們的認證並不具有強制性,而是由企業提出申請後進行檢驗並向企業頒發證書。每個國家也都有多個認可度較高的認證機構,它們相互獨立,卻都遵循統一的法規和標準進行認證。
  他&&,對於向歐盟出口的中國企業而言,2003年修改過的《歐盟進出口産品檢驗大綱》尤其重要。中國出口企業可以申請相關認證機構按照此大綱對産品進行認證,並授予相關的認證標誌,這對於中國産品在歐盟市場的銷售將起到積極的作用。新大綱所認證的産品範圍,不僅包括了新上市的産品,也包括使用過的二手産品以及改進過的産品,在進行認證過後都可以在歐洲市場進行銷售。
  同時,歐盟統一的認證大綱也並非在所有歐盟國家內同步實施。一般而言,各國一般將其轉化為國內法,並根據本國情況進行相應的調整後再實施。比如德國在2004年重新修訂的“消費産品安全法”落實了歐盟的要求,同時還對在德國參加展覽的産品提出了更高的安全標準。新法規定,只要是參加展覽的産品,都必須通過德國的進口産品安全檢驗,而不論該産品最終是否將在德國零售渠道上市。
  尼索布斯基&&,由於不同國家對新法規執行的嚴格程度不一,有些不合格的産品能夠通過某些渠道僥倖進入歐盟市場,但是一旦被發現,監管機構有權力要求企業將這些産品撤架、回收甚至銷毀。大多數國家要求繳納相當數量的罰款,德國一般還要求與企業負責人員進行面談,當面指導産品安全管理的具體要求。
  他介紹道,認證機構了解歐盟各種法規的具體要求,能夠保障企業産品在出口之前就達到歐盟的各項要求。比如在包裝上,歐盟硬性要求必須註明産品名稱、廠家地址以及&&方式等,詳細註明産品使用方法,許多細節都可能導致産品被拒之門外。
  他舉例説,産品包裝也不能誤導消費者,比如向歐盟出口的某氣墊床産品在包裝上有泳衣美女的圖案,這容易讓消費者誤以為是游泳用品,認證機構及時發現了這一問題並要求更正,保證了該産品的出口。
  尼索布斯基還提醒,按照歐盟和德國的認證法規要求,産品在獲得認證標誌後並不意味着認證結束。一個經常被忽略的問題便是,被認證廠家必須及時報告銷售過程中出現的任何質量問題,廠家和進口商、經銷商等都有義務對客戶的投訴進行詳細的記錄,並將問題向認證機構和監管部門及時反映。同時,認證機關也會不定期的對已經上市的認證産品進行抽樣調查,抽查上市産品是否符合檢驗樣本的質量標準,産品是否在海運、存儲等過程中出現問題等,以確保企業能夠全面地履行認證承諾。
  另外,歐盟還建立了一個問題商品的快速報告&&,市場上出現問題的商品將在第一時間上報並公之於眾。僅在2007年,不包括食品在內,就有1605種在歐盟市場上出現的問題産品被曝光。
  尼索布斯基最後&&,“出口産品的質量不應當在裝進集裝箱之前才引起注意,他應當貫穿於從研發到生産的各個環節,不斷改進産品的設計以提高安全性能。質量認證機構將協助企業做到這一點。”
  相關稿件
我國五類出口産品應積極應對歐盟EUP指令 2008-09-23
歐盟成員國反對延長對中越皮鞋反傾銷措施 2008-09-19
歐盟委員會批准一種轉基因大豆進入市場 2008-09-10
美國向WTO投訴歐盟對高技術産品徵收關稅 2008-08-20
歐盟委員會責令西德銀行年底前換新東家 2008-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