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化粧品衞生監管將正式劃入國家藥監局
    2008-08-22    記者:周婷玉    來源:經濟參考報
  新華社北京8月21日電 衞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21日發布公告,明確從2008年9月1日始,進口化粧品、國産特殊用途化粧品和化粧品新原料的許可受理工作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
  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確定,化粧品衞生監督管理職責由衞生部劃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做好化粧品衞生許可職責的移交工作,兩部門發布公告指出,2008年8月29日前,進口化粧品、國産特殊用途化粧品和化粧品新原料的許可受理工作仍由衞生部負責,受理地點仍是衞生部衞生監督中心。
  從2008年9月1日始,進口化粧品、國産特殊用途化粧品和化粧品新原料的許可受理工作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受理地點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行政受理服務中心。
  相關稿件
黑龍江省賓館飯店化粧品合格率八成多 2008-07-14
化粧品産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99.7% 2008-05-13
香港著名化粧品專賣店莎莎進駐北京 2008-04-28
日本化粧品巨頭積極搶灘中東市場 2008-02-29
化粧品消費不必崇“洋”媚“外”[圖] 2008-01-16